在犯罪歷史上, 其實有一個特點, 就是男罪犯永遠比女罪犯對, 不管在哪個國家和地區都是這樣子的, 很多人給出了不同的答案, 有人說是男人因為生理的原因, 犯罪能力相對較強, 還有人說是因為女性天生相對冷靜和忍耐, 甚至有人說是因為男性更加的好面子, 所以更加的容易衝動和犯罪, 不過不管原因是怎麼樣的, 女性相對會犯罪更少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但是這可不是意味著女性不會犯罪哦, 今天這篇文章說的這一位, 就是一位女死刑犯, 她膽大包天, 曾靠販毒斂財, 不到20歲就被抓被判死刑,
陶靜出生在雲南的一個小鎮子上, 和很多的殺人犯毒梟一樣, 陶靜的童年生活也是十分的悲慘, 在家裡屬於爹不疼娘不愛的類型, 因為是個女孩, 父母對她態度十分的冷淡, 經常是非打即罵, 雖然小時候的陶靜學習還不錯, 但是父母的打罵在家上後來父母離異, 兩個人都不願意要陶靜這個拖油瓶, 所以陶靜後來在高中的時候就輟學了, 可以說童年的陶靜是沒有感覺到一絲的家庭溫暖的。
所以在很早的時候, 陶靜就出來“混社會”了, 青春期是一個最容易走歪路的地方, 失去了學校和家庭這兩個最好的教育場所的陶靜, 很快的就學壞了, 和社會上的小混混打交道, 陶靜變的越來越多。
和這些小混混的交往中,
他看陶靜面容姣好, 而且還有毒癮, 色心就上來了, 他通過給陶靜供應毒品, 慢慢的獲得了陶靜的信任, 陶靜還真以為自己遇到了好人, 有人給自己毒品, 還每天甜言蜜語的對待自己, 從來沒有感受過溫暖的陶靜很快的就淪陷了, 他對這個大毒梟的話言聽計從, 大毒梟這時候才暴露自己的想法, 他讓陶靜幫助自己來販毒, 利用自己身體運毒。
陶靜哪裡知道, 自己是被利用了, 很快, 陶靜就因為販毒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