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對於婚嫁控制非常嚴格, 出臺了很多的禮儀制度來使婚姻能夠規範化。 這其中關於女子就有五不娶的規定。 五不娶是什麼呢?
五不娶出自于《大戴禮記-本命》, 其中規定了五種女子不適宜娶, 這五種女子分別是, 一, 逆家子不能娶;二, 亂家子不能娶;三, 世有刑人不能娶;四, 世有惡疾不能娶;喪婦長子不能娶。 看到這五條規定, 恐怕現在很多人都中槍了。
首先, 第一條說的是家中有不孝子弟的一律不能娶, 這個古人主要是怕女子會被這種不良的家庭風氣所影響, 如果女子帶有這樣的風氣, 那對於自己來說就是一個大麻煩。
第二條說的是女子的父母不檢點的不能娶, 父母的行為直接影響到了孩子, 如果父母是一個淫蕩之人, 那麼孩子也可能會受其影響, 再者自己與這樣的親家相處也是十分麻煩。
第三條是說家中如果有人犯了重刑的, 也是不能娶的。 在古代犯罪可是一件大事, 而且會給這個家族帶來非常惡劣的影響, 所以古人這麼做也是為了能夠保全自己家族的名聲。
第四條是指身患重病的女子不能娶, 古人娶妻大多是為了生子, 繁育後代, 若是女子重病在身, 即使娶回家了, 對於古人來說也是一種累贅。 這其中, 我們惹人憐愛的林妹妹就是身患疾病。
第五條是說家中母親早逝的女子不能夠娶。 母親過早去世,
但是就這樣優秀的林妹妹卻因為第五條而無緣賈府。 不得不說, 這第五條真的是過於絕對化了, 母親早逝, 這也不是孩子的過錯, 真正迎娶一個女孩的時候, 就應該提前對這個女孩的品行和教養進行考察。
這五條規定都是男權社會對於女性思想的支配, 這是對女性婚姻自由的束縛, 雖然這是不對的但是由於歷史的局限性, 女子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
雖然也有一夫一妻的, 他們摒棄了這些條條框框的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