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8日淩晨零時, 司機邵某酒後駕駛一輛轎車在大連市中山區解放路肇事, 撞死人行橫道上正過馬路的一位行人和兩條狗。 此後邵某逃逸又自首。 今年6月4日, 邵某被中山區法院一審判處緩刑。
去年2月8日淩晨零時左右, 邵某酒後駕駛一輛轎車, 沿大連市中山區解放路由西向東超速行駛至潔好巷路段時, 與人行橫道內由北向南橫過道路的行人梁某某相撞, 造成梁某某及其二條狗當場死亡, 肇事車輛受損。 事故現場可見, 被撞老人和兩隻大型犬倒在斑馬線附近, 都已經沒有了呼吸。 有附近居民稱,
事故發生後, 邵某駕車逃逸。 但其肇事後車輛受損, 帶著車牌的前保險杠掉落在案發現場。 於是當日淩晨3點, 邵某向交警部門投案自首。 經交警認定, 邵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案發後, 邵某賠償了被害人家屬的損失, 獲得諒解。 今年5月22日, 中山區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邵某交通肇事案。 法院認為, 邵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 肇事後逃逸, 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邵某逃交通肇事逃逸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且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
6月4日, 法院一審判決:邵某犯交通肇事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