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世界犯罪歷史的人, 應該都看過類似於世界十大變態殺人犯的盤點, 這些盤點裡面的殺人犯, 都是那些窮凶極惡之徒, 這些人, 很多殺人都是為了殺人而殺人, 甚至還有專業的名詞來描繪這一類的人群, 那就是“快樂殺人”, 這些變態殺人狂殺人純粹是為了滿足自己內心裡的某種快感, 為了追求刺激而殺人, 這些殺人犯往往殺了第一個人之後, 就喜歡上這種感覺, 從而變成連環殺人犯。
本文要說的, 就是一個十分惡毒的殺人犯, 這個殺人犯也被很多人放入所謂的十大變態殺人犯的盤點之中,
謝爾蓋·特卡奇出生在前蘇聯, 現在屬於烏克蘭, 那他犯了什麼案件呢?能讓在世界上都出名, 聽小編簡單給您說一下, 謝爾蓋·特卡奇在第一次作案後, 在此後的整整21年的時間中, 一共殺死了36個人, 這些人都是孩子和兒童, 而且一直都沒被警方懷疑, 兇殘和狡猾這兩個特點, 謝爾蓋·特卡奇都兼而有之, 所以也因為這樣, 謝爾蓋·特卡奇作案越來越大膽, 更加的倡狂和肆無忌憚。
那為什麼謝爾蓋·特卡奇能做到在21年的時間內不暴露自己呢?原來謝爾蓋·特卡奇本來是一個退役軍人, 他曾經在阿富汗戰場實踐過, 心理十分的強大, 而且在阿富汗服役期間,
那麼, 問題來了, 謝爾蓋·特卡奇為何要殺人呢?為何要把手伸向小孩和婦女呢?據謝爾蓋·特卡奇被抓後交代, 他的殺人原因其實主要有兩個, 一個是為了發現自己的欲望, 所以經常會對一些婦女下手, 往往還會侮辱這些婦女, 另一個原因, 就是要表達自己對於警方的嘲諷, 炫耀自己的作案能力。 他也因此被稱為野獸殺手。
其實謝爾蓋·特卡奇一直知道自己的下場會是什麼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