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山東一位纏足女子。 這組照片是晚清來華的外國人拍攝的, 記錄的都是女子纏足的影像, 至今看來觸目驚心, 讓人感歎纏足對女性的摧殘竟有如此之深重!當時外國人以獵奇的眼光看待這一現象。
北京纏足婦女。 清朝纏足風氣之盛, 超過任何一個朝代。 滿族統治者向來是反對纏足的, 但是在漢族士大夫的鼓吹之下, 纏足這一禮教中的“歪門邪道”竟橫行大江南北, 摧殘、控制著廣大女性的身體, 讓她們遭受終生的痛苦。
一個女子腳部的細節。 清朝漢族男子以小腳為美, 要求女子的腳不但要小至三寸,
北京一位女子向外國攝影師展示她的小腳。 部分文人對小腳的審美是病態的, 他們發展出一套所謂的“金蓮美學”, 將小腳分成18個品類, 例如四照蓮(端端正正、窄窄弓弓, 腳長在三寸四寸之間), 佛頭蓮(腳背比較肥大), 釵頭蓮(瘦而過長), 並蒂蓮(外八字)等等。
三位女子, 中間那位沒裹腳。 清朝纏足現象不能一概而論, 滿族、蒙古等少數民族不纏, 福建、廣東、廣西、江西等地的客家人不纏, 長江以南部分山區的女性也不纏。 河南、山東、直隸、山西、陝西等北方地區, 不分貧富, 幾乎每個女子都纏。
這張在照相館內擺拍的照片,
小腳小到讓婦女很難站穩。 裹小腳這種陋俗, 給女性帶來的痛苦不言而喻。 首先是肉體的疼痛;其次是行動不便, 限制了視野, 過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日子;第三, 女子不能謀生, 生活上依附于男人;等等。
山東威海的小腳婦女。 在晚清最先反對纏足、發起天足運動的, 是外國傳教士。 在清朝最後幾年, 眼界比較開闊的士大夫也開始宣導天足, 並在各地成立了“天足會”, 宣傳婦女解放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