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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照片:看了晚清女子的“三寸金莲”,小编不淡定了

晚清山東一位纏足女子。 這組照片是晚清來華的外國人拍攝的, 記錄的都是女子纏足的影像, 至今看來觸目驚心, 讓人感歎纏足對女性的摧殘竟有如此之深重!當時外國人以獵奇的眼光看待這一現象。

北京纏足婦女。 清朝纏足風氣之盛, 超過任何一個朝代。 滿族統治者向來是反對纏足的, 但是在漢族士大夫的鼓吹之下, 纏足這一禮教中的“歪門邪道”竟橫行大江南北, 摧殘、控制著廣大女性的身體, 讓她們遭受終生的痛苦。

一個女子腳部的細節。 清朝漢族男子以小腳為美, 要求女子的腳不但要小至三寸,

而且還要弓彎, 所以有“三寸金蓮”之說。 一般女子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 那將小女孩腳趾骨折斷的情景, 想來令人毛骨悚然。

北京一位女子向外國攝影師展示她的小腳。 部分文人對小腳的審美是病態的, 他們發展出一套所謂的“金蓮美學”, 將小腳分成18個品類, 例如四照蓮(端端正正、窄窄弓弓, 腳長在三寸四寸之間), 佛頭蓮(腳背比較肥大), 釵頭蓮(瘦而過長), 並蒂蓮(外八字)等等。

三位女子, 中間那位沒裹腳。 清朝纏足現象不能一概而論, 滿族、蒙古等少數民族不纏, 福建、廣東、廣西、江西等地的客家人不纏, 長江以南部分山區的女性也不纏。 河南、山東、直隸、山西、陝西等北方地區, 不分貧富, 幾乎每個女子都纏。

這張在照相館內擺拍的照片,

左邊是漢族女子, 她很明顯纏著“三寸金蓮”, 穿著弓鞋;右邊是滿族女子, 腳部大部分被袍子蓋住, 但隱約可見她穿著滿族特有的“馬蹄底鞋”。

小腳小到讓婦女很難站穩。 裹小腳這種陋俗, 給女性帶來的痛苦不言而喻。 首先是肉體的疼痛;其次是行動不便, 限制了視野, 過著“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日子;第三, 女子不能謀生, 生活上依附于男人;等等。

山東威海的小腳婦女。 在晚清最先反對纏足、發起天足運動的, 是外國傳教士。 在清朝最後幾年, 眼界比較開闊的士大夫也開始宣導天足, 並在各地成立了“天足會”, 宣傳婦女解放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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