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昊殿創辦人黃塗德二審改判10年。
嘉邑行善大會創團長黃塗德自稱通曉命理風水, 創辦太昊殿固定講道, 被信徒稱作“師父”。 但4、5年前卻假藉神通治病, 奪走2名年輕女學員的初夜, 被害人下體流血喊痛, 他還堅稱這是“排毒”、“我要救你”、“多幾次就不會痛”。
判決指出, 55歲的黃塗德通曉風水、命理知識, 創辦太昊殿及無憂山慈善功德會, 平時固定在太昊殿內講道, 還要師兄師姐、義工、信徒稱他為“老師”或“師父”, 以此塑造崇高地位, 在雲嘉地區小有名氣。
2013年5月, 一對虔誠的夫妻在太昊殿擔任學員, 拉就讀國中的女兒加入。
少女雙親對“黃老師”的法力深信不已, 聽聞後同意女兒單獨赴去“治病”, 時間長達1年。 結果被害少女涉世未深, 不知如何反抗, 不僅被奪走初夜, 還多次在鐵皮屋、賓士轎車等地遭黃性侵, 淪為泄欲工具。
同年, 另一名被害女大生找黃塗德算命, 成為太昊殿學員。 但黃塗德覬覦其美色, 先是雇用女大生幫忙設計雜誌、網頁, 再藉相同手法欺騙她肝臟有腫瘤, 強調“我要救妳, 妳要成為神的傳人”, 在廟宇後方建物2樓性侵得逞。
女大生沒有交過男友, 也不曾有過性行為, 不料卻遭師父無套強插,
事後, 女大生私下發現“治病”、“練功”根本是性侵的藉口, 一度覺得自己很髒、想尋短, 但後來得知竟有年幼信徒受害, 決定暗中蒐證, 以錄音器錄下性侵過程, 最終揭發黃男淫行。
雲林地院審理時, 認定黃塗德性侵2女多達81次, 判刑346年, 合併執行30年。 但台南高分院二審以證據不足, 認定黃性侵2女一共14次, 今年5月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及強制性交罪合計判刑74年6月, 應合併執行10年;全案仍可上訴。
黃塗德一審被判30年, 二審改判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