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 正常情況下, 如果勞動者被企業是要按照一定標準支付賠償金。 但其實並不是所有被企業辭退的情況, 都需要支付賠償金。 如果說勞動者是因為以下三種情況被企業辭退的, 是可以不用支付賠償金。
一、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這一點還是比較明確, 現在很多企業或者單位, 在勞動者入職的時候, 都會簽訂員工手冊或者管理制度等, 這也表示勞動者默認了相關的管理條例, 如果違反了上面的制度等, 那麼企業可以依照相關的制度辭退勞動者, 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賠償金。
二、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被單位辭退
當前, 男職工的退休年齡為60歲, 而女職工的退休年齡為50歲(部分女性職工為55歲), 如果說勞動者到了這個法定的退休年齡被企業辭退了, 那麼企業也是可以不用支付勞動者任何的賠償金。
三、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這一條相對來說不是那麼的明確, 從字面意思理解為, 勞動者在試用期被企業證明, 不符合當前工作或者說不勝任工作, 或者績效業績不達標等, 企業也是可以辭退勞動者的, 但是需要勞動者簽字確認, 而且無異議的情況, 才可以這樣操作。 如果企業單方面以此辭退勞動者, 那麼也是可能會有賠償金的風險。
以上三種情況, 都是經常會發生在我們的工作生活當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