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豔芳一直都是娛樂圈的大姐大, 無論是歌壇還是影壇, 都混的非常好, 而且深受大家的喜歡, 再開演唱會的時候, 也都是一票難求, 而且梅豔芳演唱會上穿的服裝, 都非常昂貴, 都是請專業的設計師, 為她量身打造的, 當時她連開了15場個人演唱會, 一下子就創造了記錄, 可到最後天妒英才, 還沒結婚就去世了。
當年梅豔芳患癌症去世, 在去世之前她就料理好財產的事情了, 她知道母親是一個好賭之徒, 如果一下子把錢都給她, 肯定過不了多長時間就輸沒了, 所以梅豔芳將留給母親的錢, 都放在自己的朋友那裡,
要求梅豔芳的朋友, 將所有錢都給她, 朋友因為答應過梅豔芳, 所以就沒有, 還是一個月給20萬的生活費, 可是後來梅母越鬧越大, 將朋友告上法庭, 但是因為梅豔芳是遺囑的, 所以怎麼告都是輸, 但是梅母一直都沒有放棄, 最後梅母欠了法院很多訴訟費用, 法院要求其還錢。 走投無路的她, 開始在香港的街頭拉橫幅, 要求朋友還錢。 可並沒有人搭理她。
最後她實在沒有辦法, 就拿出梅豔芳生前所穿的衣服, 因為都是一些非常昂貴衣服, 所以都很值錢, 但是買衣服並沒有維持多長時間, 最後梅母竟然把梅豔芳生前穿的泳衣,
最近消停一段時間的梅母, 這一次找到了梅豔芳的朋友, 想申請7100萬的生活費, 也不知道她根據什麼說, 自己還能活15年, 所以就要7100萬的生活費, 但是梅豔芳的朋友聽了非常可笑, 所以就沒有答應她, 並且說自己還會履行承諾, 一個月20萬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