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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3秒造成1.2萬損失,父親拒賠付,4S店一紙訴狀告上法庭

熊孩子坑爹的事屢見不鮮, 2017年在重慶, 熊孩子在父母吃飯的時間, 點燃了一家婚紗店門口擺放的婚紗, 事後父母做了賠償。 今年2月在江蘇常熟, 兩個小男孩沖塑膠桶燃放煙花引起火災, 導致牆面附近的門店受災, 最後家長對損失進行了賠償, 共計3000多塊。

而就在近日又有一個熊孩子犯事兒, 而他則是直接把父親送上了被告席。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周先生和太太帶著孩子去4S店看車, 本來是很高興的一件事, 一家人開開心心看看車, 提輛新車, 可就在周先生和太太正專注的看車的時候, 熊孩子跑開了。

周先生他們也沒注意到孩子跑開了。 直到聽到孩子拳打腳踢的聲音, 他們才反應過來。 僅僅兩三秒的時間, 已經對4S店造成了損失。

原來熊孩子趁父母在專注看車的時候, 跑開, 而他的目標則是放在4S店的螢幕, 對著螢幕就是一頓拳腳, 而這一頓拳腳, 造成的直接損失就是1萬2。 本來高高興興的一件事, 瞬間就變味了。 4S店要求賠償1.2W元, 但是周先生認為自己是盡到了監護義務的, 所以並不願賠償(賠償那麼多)。

調解無果, 4S點一紙訴狀將周先生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周先生始終認為:“就三兩秒沒看到孩子, 他跑過去造成了損失, 這並不算沒盡到監護義務, 做父母的, 都很難做到時刻監管。 ”最終雙方意見不一致, 該案也沒當庭宣判。

周先生所說的, 很多父母很難做到時刻監管。 但是很多事可能就是發生在那一兩秒鐘, 因為一兩秒鐘的沒監管到, 導致孩子從樓梯上摔下來, 導致孩子被汽車撞到, 導致孩子被人販子拐賣。 這樣的事屢見不鮮。 孩子好動, 愛玩, 對於危險的感知能力差, 而我們做父母的就應該做到時刻監護, 最起碼在有危險的地方做到時刻監護。

如果你做不到, 那就不要讓你的孩子變成熊孩子。 從小給孩子立規矩, 什麼能動, 什麼不能動, 什麼地方能去, 什麼地方不能去。 不要一味的慣著孩子, 更不要為孩子犯的錯找藉口, 熊孩子往往就是父母慣出來的。

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有什麼樣的孩子, 做父母的要以身作則, 從小幫助孩子養成好習慣。

現在孩子在我們身邊, 犯錯了我們可以幫他擔著, 可當他長大了, 出入社會了, 誰來幫他擔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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