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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槍論”絕對是回擊美國槍擊案最愚蠢、最幼稚的辦法

18日, 美國德克薩斯州聖達菲高中發生槍擊案, 造成8名學生和2名教師身亡, 嫌犯是同一所學校的一名17歲男學生。 槍擊案發生後, 越來越多的人要求修改槍支法律進行控槍。 得州州長發佈聲明稱將舉辦圓桌會議商討槍擊案的解決方案, 但並沒有提到控槍。

毫無疑問, 美國是槍擊案的最大受害者。 如果我們不曾健忘, 就一定還記得去年10月發生在拉斯維加斯音樂節上的槍擊事件。 64歲的白人槍手朝著樓下觀看演唱會的觀眾開槍, 共造成59人死亡、500多人受傷。

每次槍擊案後, 包括美國民眾在內的很多人都會習慣性的想到“禁槍”或“控槍”一詞。

在他們眼中, 槍好像是唯一的罪魁禍首, 似乎只有禁了它, 美國民眾才可能得到安寧。

但不得不說, 這是極為幼稚且非常淺薄的想法。 要知道, 美國社會的真正問題, 並不在於是否控槍, 擁槍給美國社會帶來的壞處, 很多時候是被放大了。

資訊不對稱下的事實呈現, 讓我們只看到了兇殘的槍擊案。 事實上, 在美國, 還有很多因為擁槍而成功自衛的案例。 不妨援引媒體的一則報導:一名女子獨自在家帶孩子, 兩名帶刀男子瘋狂踢門強行闖入, 女子報警問自己該怎麼辦?員警說:“我不能說你可以做什麼, 但你可以做保護孩子的任何事情。 ”最終, 女子用槍擊斃了兩名男子, 無罪。 其實, 在美國支持禁槍的人只是極小一部分,

只不過隔著大洋的我們, 因為資訊上的不對稱只看到了它的極端面罷了。

禁槍只會是好人吃虧, 而壞人則被武裝到牙齒。 每一次美國槍擊案發生後, 都會出現一次購槍熱潮, 幾乎所有的美國人都認為只有擁有了槍才會更安全。 此番語境下, 政府如果武斷禁槍, 其不但會引發民意的強烈反彈, 更可能引發極致的恐慌。 其引發的惡劣結果則可能是好人都乖乖聽話放下武器, 而壞人則千方百計的將槍保留下來, 給社會製造新的不穩定。 這個平衡是斷不敢說打破就打破的。

有人可能會說, 既然政府下令禁槍, 那完全可以多措並舉, 比如入民宅搜索要求民眾上繳槍支。 如果真是這樣, 那是與美國憲法相違背的,

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明確規定: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這也是為什麼美國政府不能在短時間內禁絕槍支的重要原因。

治安(恐怖)事件和是否有槍並不構成必然聯繫。 從常識來看, 槍不過是極端分子犯罪時的一個工具。 既然是工具, 它就具有可替代性。 如果沒有槍, 他也還有其它選擇。 所以對當下的美國來說, 重要的並不是禁槍或控槍, 而是想辦法扼殺一切滋生槍擊案的搖籃。 否則, 再怎麼禁, 也禁不了人性的衝動。 這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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