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士奪冠, 有人欣喜若狂, 有人窩火暴怒, 有的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不管你是哪一種, 當勒布朗轉身離開的那一刻, 這一切就成了歷史。
說實話:當渣渣帕楚裡亞舉起“奧布萊恩”的時候, 真的把我噁心到了。 競技體育的第一要義不是“美好”, 而是“競爭”。 我們都喜歡看美好的籃球, 但是······拉倒吧, 我們心裡都知道, 我們喜歡看你死我活的籃球, 我們喜歡看最後5分鐘決勝負的籃球。 而勇士的強大, 基本扼殺了這種籃球。
當勇士的第三節瘋起來的時候, 三分嗖嗖嗖的進, 一節就把比賽帶入了垃圾時間, 可以讓現場的觀眾開心,
我有一個籃球朋友和我說:“聯盟當官的在幹嗎?聯盟第一人和第二人抱團, 身邊還有2個聯盟前20的全明星, 把聯盟第一人欺負的傾盡所有, 還被4:0橫掃, NBA真特麼有意思呀!”
為什麼大家不喜歡勇士, 因為勇士讓整個聯盟失去了平衡, 失去了比賽真正的意義, 這樣的奪冠, 奪多少個有什麼意義?杜蘭特自從加盟勇士開始, 他就已經和偉大失去了聯繫。
現在說王朝, NBA哪一個王朝不是在盪氣迴腸的比賽中獲勝。 賈巴爾和魔術師的時代, 拉裡伯德時代, “壞小子軍團”時代的底特律活塞, “大夢”奧拉朱旺時代, 勇士能比嗎?更不用說公牛王朝了, 這就是很多人不喜歡勇士的原因。
勇士的強大對其他球隊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