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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歌後癱瘓三十載,父母卻趁著她最紅的時候,轉移她的財產

臺灣歌後癱瘓三十載, 父母卻趁著她最紅的時候, 轉移她的財產。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 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一句話, 很多除了身體健康但一無所有的年輕人, 在打拼的時候, 喜歡用健康的身體來換取成功的事業。 但是有些人卻在年輕的時候, 失去了健康的身體。 臺灣歌手李佩菁就是其中之一。

李佩菁是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初最紅的女歌手之一, 人美歌聲甜美。 可是命運卻坎坷令人心痛。 她剛出道的時候, 只有十五歲, 之所以如此早就出道, 是因為父親因為經營失敗而欠債二百八十多萬, 這個數字在當年簡直鉅款,

為了償還父親欠下的債, 李佩菁十五歲的時候就進入娛樂圈打拼。

五年後, 她憑藉著一首《我愛月亮》而名震一時。 正當她以為以後可能就要一帆風順的時候, 命運又跟她開了一個玩笑。 在她二十三歲的時候, 她忽然下肢無任何知覺, 等到了醫院之後, 被查出來患上了胸椎腫瘤切除手術, 情況緊急, 必須馬上做手術。 手術之後, 她才發現自己整個下半身都癱瘓了。 這對於她來說, 無疑是打擊, 可是後來進行了兩次手術, 這兩次手術, 李佩菁讓她再也沒有能夠從輪椅上站起來。

雖然出行不方便, 但是她仍然再堅持她的事業, 畢竟她還肩負巨額債款呢。 雖然她一直在努力賺錢還債, 但是她的父母卻在一旁盡情壓榨女兒的價值。

不僅花錢大手大腳, 還希望能夠搶奪女兒唯一的住所, 這讓李佩菁在媒體面前難過地表示, 她的父母從來沒有疼惜過她, 她甚至認為自己不是她們親生的。

身體的殘缺、家人的背叛讓李佩菁非常痛苦, 原本希望能夠在愛情上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可是在與丈夫結婚三十多年後, 李佩菁才發現當年那個主動追求她, 告訴她, 會一輩子跟在她身邊的丈夫還是出軌了, 並且已經出軌了八年了。 雖然這輩子李佩菁沒有在任何一方面有過幸福, 但是她在老年的時候, 已經不將自己的幸福放在他人身上了, 開始積極治癒自己身體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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