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范冰冰成了大忙人, 不僅重拍電視劇《巴清傳》, 接拍國際大片《355》, 還和馮小剛再度合作電影《手機》, 風光無限的當口, 卻被崔永元盯上了。
不久前崔永元在微博發佈了娛樂圈的一份合同照片, 並且配文:“你不用表演, 你是真爛”。
在合同中標明瞭化妝一次3萬、餐費一天1500元等驚人數字。 雖然合同中的大部分內容, 崔永元都打上了馬賽克, 但網友很快就發現了範冰冰的名字, 一時間輿論譁然。
果然崔永元發微博沒多久, 範冰冰工作室就義正言辭的聲稱, 崔永元的做法既破壞了商務邏輯, 又涉嫌侵犯範冰冰的合法權益。
在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裡, 範冰冰飾演的李雪蓮每次打官司都以失敗告終, 但是在現實中範冰冰是最擅長打官司的, 她在職業生涯中用法律武器了一次又一次的維持了清白。
例如2004年, 重慶某報紙公開指責範冰冰在拍攝《還珠格格》期間涉“黃”、2011年又有媒體發佈文章《范冰冰王學圻想婚了——爹媽不同意可能要私奔》, 給範冰冰的名聲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範冰冰沒有忍氣吞聲, 用法律武器打贏了兩家報社, 並獲得了12萬元的賠款。 對於用自己肖像、誣陷自己整容的廠家、美容院也是不留情, 多次狀告均取得勝訴。
不過看到範冰冰的聲明後, 崔永元並沒有感到恐懼,
看來崔永元手上是有了娛樂圈不光彩行業規則的鐵證。 不過範冰冰貌似也沒有受到崔永元的影響, 已經和李晨前往美國度假, 慶祝戀愛三周年。
看來範冰冰真的見慣大風大浪了, 希望這件事早日有個明確的說法, 來杜絕娛樂圈的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