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妻子都是娶回家疼愛的, 但就有一個地方, 盛行的是“租妻”, 這個地方就是泰國, 一些外來人員來到這裡旅遊, 可以選擇和當地的女孩簽協定, 然後達成“租妻”的目的。
每個月的租金只需要800到1000元, 就能讓一個女人在一定的時間內成為你的妻子, 然後來獲得報酬。 很多人都說, 這和賣淫有什麼區別?區別大著呢, 賣淫是犯法的。
而租妻雖然也是以出賣身體獲得報酬, 但他們還有一個目的, 就是有可能會被有錢人看中, 要麼是當做地下情人, 要麼是娶回家, 不論是那個, 都比現如今的生活強, 最起碼不用為生活奔波。
有的泰國女孩即使嫁到了外國, 但只要外國人的新鮮感一過, 那她所要承受的, 也不過是離婚的下場, 而且他們是外國人, 也許到最後什麼也得不到。 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