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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變時談判代表需翻牆進出 日軍將炮口對準宛平進行威脅

1937年7月7日夜, 駐紮在豐台的日本駐屯軍第1聯隊第3大隊第8中隊在盧溝橋附近進行夜間演習。 當晚11時許, 日軍以遭到中國軍隊開槍射擊, 並導致一名士兵失蹤為由, 要求進入宛平城內搜查, 遭到了中國駐軍的拒絕, 隨後日軍便對宛平城採取了包圍之勢。 (緊閉固守的宛平城門打開的瞬間)

一小時以後, 駐北平的日本特務機關長松井久太郎便向冀察政務委員會外交委員會提出交涉, 核心依然是要“搜尋失蹤士兵”並追查中國軍隊開了第一槍的責任。 (日方代表寺平中輔大尉繫繩進入宛平城內進行談判)

北平市長秦德純在接到負責與日方交涉的專員林耕宇的電話後, 明確表示:“盧溝橋是中國領土, 日本軍隊事前未得我方同意在該地演習,已違背國際公法, 妨礙我國主權, 走失士兵我方不能負責, 日方更不能進城檢查, 致起誤會。 惟姑念兩國友誼, 可等天亮後, 令該地軍警代為尋覓, 如查有日本士兵, 即行送還。 ”(中方代表林耕宇與日方談判結束後準備通過繩子返回宛平城)

日方收到答覆後, 表示不滿, 並進一步威脅說如果中方不允許日軍進入宛平城搜查, 日軍將以武力進城。 隨後日軍一個營, 攜帶山炮及重機槍前往宛平城外伺機而動。 (參與談判的中日代表從左到右為:29軍37師參謀王啟元、外交委員林耕宇, 日本特務機關員寺平中輔大尉)

宛平縣長王冷齋與外交委員林耕宇在日本特務機關員寺平中輔大尉的陪同下前往日方進行談判。 儘管此時日方所謂的失蹤士兵已經歸隊, 但日軍依舊要求進城搜查, 並再次進行武力威脅。 最終的談判結果是, 日方冀察綏靖公署顧問櫻井, 翻譯齋藤以及特務機關員寺平中輔與中方代表宛平縣長王冷齋、冀察政務委員會外交委員林耕宇、交通處副處長周永業等6 人, 共同乘車前往宛平城進行調查。

中日雙方正在城內調查的時候, 日軍卻在城外開槍射擊, 中國軍隊對日軍的這一挑釁進行了還擊。

日方給出的解釋是迫擊炮走火了, 而實際上是日軍企圖利用炮火威脅, 讓中方談判代表接受日軍的條件。

隨後中方代表林耕宇在日方代表寺平中輔的陪同下, 從宛平城牆上以繫繩的方式從城牆上放到城外, 與日軍當面商談停火一事。

就在雙方還在談判的時候, 日軍又再次發動了進攻。

儘管後來雙方達成了一個停戰協議, 但這一切不過是日軍的緩兵之計。 在協定達成後僅僅4個小時, 7月9日清晨6時, 日軍便發射了70多枚炮彈, 炮轟宛平城達一個多小時。 停戰協議就此成為一張廢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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