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就是想拍點私房照收藏, 根本沒想到會流傳到網上, 還被標價出售。 ”模特李欣回憶, 2016年8月, 一名同行找她, 稱劉某昀想免費約拍私房照, 因為是朋友介紹, 她就同意了。
拍攝用了兩天。 “全裸出境, 這是第一次拍攝那麼大尺度的照片。 ”李欣說, 劉某昀還曾強行親吻她。
她沒想到的是, 自己照片隨後出現在劉某昀的公眾號裡, 並被其公開售賣。
李欣立即聯繫劉某昀, 要求刪除照片, 結果遭到拒絕。 她把事情原委告訴同為攝影師的朋友張明, 想通過攝影圈找到劉某昀解決問題, 但後者微信號和手機號碼均無法聯繫。
在此情況下, 張明通過公司的微信公號發佈名為《人渣攝影師組織幾百人的“下流邪教”, 瘋狂售賣女性顧客私照?》的文章。 之後, 陸續有女孩聯繫他, 稱自己的私照也被劉某昀偷賣到網上。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調查發現, 多名攝影師以各種方式約拍女性, 並在拍攝物件不知情的情況下, 在網上打包兜售大尺度照片。
劉某昀公眾號裡發佈的眾籌女郎資訊。
私密照被兜售至網路
“找到L.P.VISION, 清除攝影圈的害蟲。 ”一個半月以來, 攝影師張明暫停了拍攝業務, 全力投入到尋找名為L.P.VISION的攝影師。
3月30日, 張明在微信公號發文稱, L.P.VISION為女客戶拍攝私房照後, 未經本人同意將大量照片打包售賣, 其中包括不少裸照甚至私處特寫。 24小時過後, 文章閱讀量超過十萬。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調查發現, L.P.VISION原名劉某昀, 早在2015年成立深圳市唯塔視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並出任總經理, 之後開設公眾號並長期發佈涉及情色的照片。
“關注這件事, 是因為發現一位朋友的裸照在網上被售賣。 ”張明說, 3月底, 一名攝影師聯繫他, 問劉某昀朋友圈裡發佈的裸照是不是自己朋友。 他看後發現, 照片是朋友李欣的, “配文下流”。
再三確認後, 張明聯繫到李欣, 得知她確實找劉某昀拍過照。
搜索後張明還發現, 李欣的照片不僅出現在劉某昀公號裡, 還出現在他創辦的一本名為“L.P.VISION畫報”裡, 這本網路雜誌公開售賣, 每期300元。
模特李欣回憶, 2016年8月, 一名同行找她,
得知大尺度照片被兜售, 李欣立即聯繫劉某昀要求刪除照片, 遭到拒絕。 此後, 劉某昀微信號和手機號碼均無法聯繫。
在此情況下, 張明通過公司的微信公號發佈上述文章。 之後, 陸續有女孩聯繫他, 稱自己的私照也被劉某昀偷賣到網上。
19歲的女孩楊珞是其中之一。 她回憶, 看到劉某昀所攝的其他照片後, 覺得很美, 就主動約他拍攝。 二人在深圳見面, 拍攝前說好不裸, 但拍攝時劉某昀以“不脫不讓走”等為由, 讓她脫光衣服。 “我越是哭,
更讓她沒想到的是, 劉某昀還違背口頭協議, 把她的照片打包賣到網上。 她聯繫對方刪照片的第二天就被拉黑。 楊珞想報警, 但苦於沒有證據。
有著類似遭遇的, 還有陳姝等人。 她們發現私密照片出現在網路付費雜誌後, 都試圖聯繫劉某昀刪除, 但結果都一樣:被拉黑。
“散佈淫穢、色情內容”公號被封
通過這些女孩的講述, 張明發現, 劉某昀在自己創辦的微信公號中, 多以眾籌方式約拍。
“劉某昀每次都會辦一個眾籌活動, 並在公眾號發佈拍攝物件的照片, 關注者向其隨意支付不同的金額後, 投票決定拍攝物件。 ”張明說, 劉某昀的眾籌項目額度在1到2萬元不等,
“劉某昀的公眾號叫‘維塔視覺’, 這是他主要發佈照片的管道。 ”陳姝和楊珞描述。
記者發現, “維塔視覺”微信公號的帳號主體是“深證市維塔視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公司註冊人為劉某昀, 主要開展影視拍攝、模特經紀、廣告業務。
4月17日,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查看“維塔視覺”微信公眾號後發現, 該公號已被封號, 此前發佈內容已被停止訪問。 封號原因為, 遭到大量用戶投訴, 帳號出現違規行為;發佈庸俗挑逗性內容、散佈淫穢、色情內容等。
除了公號眾籌, 劉某昀還以128元/30張和158元/50張的價格對外銷售圖片, 部分照片還被打包賣到網路付費雜誌。
陳姝、楊珞、李欣的照片都出現在名為《潘朵拉》的雜誌上。
這是微博上的半月刊電子雜誌,裡面涉及各種女性照片。需付費購買,也有一些人在購買雜誌的閱讀許可權後,再通過微博發佈以200元一期的價格打包售賣。
陳姝查看過雜誌上的照片,“大多是一些女性的裸照,很多非常暴露,像是色情刊物。”
張明曝光後,劉某昀用來發佈並作為照片銷售平臺的微信公號被封。
被曝光後涉事攝影師玩消失
“不管其他女生是否同意照片被售賣,至少我們是沒有同意的。”楊珞、李欣、陳姝均表示,劉某昀侵犯肖像權,洩露他人隱私。
張明發文曝光後,“劉某昀像銷聲匿跡一樣”。李欣多次撥打其電話,均無人接聽。
作為攝影圈的同行,張明決定尋找劉某昀。可惜的是,其個人微信、微博及公眾平臺由於多人舉報被封。“沒人知道他到底在哪裡。”張明說,自己曾通過攝影圈的人脈尋找,未果。
重案組37號查詢發現,2014年3月20日,劉某昀在網易攝影網站開設專欄,並發佈所攝照片,標籤為偽文藝青年,並公開表示,“你敢脫,我就敢拍”。同年4月18日,他在號稱中國專業的攝影社區--圖蟲網註冊帳號並發佈所攝圖片,標籤設定為:人體、情色。
在網易攝影網站,劉某昀留下自己的QQ帳號,記者添加被拒絕,而其電話也已成空號。
在“維塔視覺”微信公眾號未被封停前,重案組37號發現,劉某昀除發佈配有情色文字和圖片外,還發佈一些教學圖文——如何讓拍攝物件脫衣服拍私房。
劉某昀用來交易的微信二維碼被定性為“違規行為”。
多名攝影師“投稿”網路雜誌
將女性的私密照傳到網上,劉某昀獲取了多少收入?
張明表示,劉某昀曾把照片上傳到名為“門事件吧”的網站,想看到這些私房照,必須註冊並繳納38元成為會員。
重案組37號登錄發現,該網站充斥著多種黃色視頻和圖片。其中劉某昀拍攝的套圖,全是高清且未經打碼的女性裸照。
此外,劉某昀還是《潘朵拉》雜誌的投稿者,該雜誌的投稿公告顯示,攝影師投稿成功後,會獲得2000元的報酬。
上述雜誌明碼標價進行售賣,其訂閱標準分別為,單期電子雜誌售價200元;全年24期電子雜誌售價2000元一年;全年24期電子雜誌、全年雜誌高清大圖、全年雜誌精選典藏版售價為3000元。
4月6日,重案組37號花200元買到一期66頁的雜誌PDF版電子文檔。打開文檔後,涉及女性裸照共65張,其中就有陳姝的一張全裸照。
從照片署名看,向《潘朵拉》雜誌投稿的攝影師不只劉某昀一個。還有署名為“馬德白”、“脫神”和“汙神”的照片,均涉及女性全裸照。
4月16日,重案組37號通過雜誌裡提供的資訊,分別查詢上述攝影師的微博和微信,“均已不存在”。
張明說,劉某昀出事後,和他一樣拍攝私房照的很多攝影師都在刪除照片,“試圖銷毀利用他人照片盈利的證據”。
劉某昀在朋友圈發佈“眾籌拍”項目。
風波過後有攝影師重操舊業
私房攝影師莫某雲也受到劉某昀曝光事件的影響,直到四月底五月初,才在微信上重新發佈眾籌約拍資訊。
陳姝說,莫某雲是《潘朵拉》雜誌裡署名為“脫神”的攝影師,也是圖蟲網的簽約攝影師,也通過眾籌形式拍攝女性私房照售賣。
重案組37號通過圖蟲網找到莫某雲資訊,其微信資訊和《潘朵拉》雜誌上“脫神”的資訊一致。不過,隨著劉某昀事件的關注度降低,其又開始眾籌拍攝的活動。
5月2日,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聯繫上莫某雲,他發來一張和一名女孩的合照,並稱準備拍攝女孩的裸照,籌集2萬元後開始拍攝。其在眾籌活動中明碼標價,拍攝後,將裸照分為188元/18張和588元/38張兩種。區別是前者不露臉、後者露臉。
莫某雲說,在眾籌活動開始前,他會將女孩照片發佈在微信朋友圈,獲得多人點贊後,才決定拍攝。
“資源主要靠偶遇。”莫某雲眾籌拍攝的女孩不是職業模特,“遇到合適拍攝的就去搭訕”。眾籌成功後,所拍攝照片的女孩還可以得到眾籌總金額的部分費用,“具體給多少錢,沒有定數。”
照片拍攝完成後會被賣掉。莫某雲說,“多數被拍的女孩也知道,只要對方願意就行。”
莫某雲說,知道以眾籌形式拍攝並賣女性裸照違法,所以不再將拍攝的私房照上傳到網路,而是通過微信等社交工具尋找賣家。他和賣家只是做了口頭協定,“建議客戶不要外傳。”
攝影師莫某雲以眾籌拍形式拍攝女性裸照進行銷售。
有受害女性起訴攝影師
“所謂私房照,就是想自己收藏的。”陳姝說,看到照片被明碼標價,任何人都可付費購買,覺得這是件很恥辱的事情,更多難堪來自於被很多人認出,直到最後被家人知道。
因為這件事情,她和家人“鬧”了一陣子,“做夢都想找到劉某昀,討個說法”。
因為當時被“騷擾”,楊珞自拍攝結束後就開始噩夢,“會不斷地想起在酒店發生的一切,甚至想過自殺來結束這段不堪的經歷。”楊珞說,本來兩年過去快忘了,但今年又發現自己照片被發到公眾號出售,“真的差點自殺”。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自然人享有肖像和私密資訊不被他人非法利用、侵擾的權利。依據《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等相關規定,劉某昀顯然侵犯被拍裸照女性的肖像權、隱私權。
劉某昀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公佈隱私裸照,致使女性名譽受損,又侵害名譽權。張新年說,除涉事攝影師外,一些發佈照片的網站、雜誌、公眾號等也有可能對此承擔連帶責任,“被侵權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對於劉某昀等攝影師發佈女性隱私照片並售賣牟利的行為,張新年表示,除涉及傳播淫穢物品罪外,還涉嫌侮辱罪。《刑法》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如果一些女性在拍攝私密照時,明知攝影師將照片銷售盈利,“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性質依然不變。張新年說,“女性知情並參與的情況下,則構成共犯”。
多名女性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李欣的家人知道私密照事情後,支持她不再隱忍下去,諮詢律師後,準備起訴劉某昀。
4月18日,楊珞在朋友圈內發佈一張訴訟費繳費單圖片,並配上文字——“要告一個人”。
楊珞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起訴劉某。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獲悉,近日,深圳市寶安區法院以“人格權糾紛案件”立項,受理了楊珞的訴訟。
“正在等待法院的結果。”楊珞稱。然而,這些受害女性仍然聯繫不上劉某昀、莫某雲。
(文中陳姝、楊珞、李欣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游天燚 編輯 甘浩 李驍晉 校對 王心
陳姝、楊珞、李欣的照片都出現在名為《潘朵拉》的雜誌上。
這是微博上的半月刊電子雜誌,裡面涉及各種女性照片。需付費購買,也有一些人在購買雜誌的閱讀許可權後,再通過微博發佈以200元一期的價格打包售賣。
陳姝查看過雜誌上的照片,“大多是一些女性的裸照,很多非常暴露,像是色情刊物。”
張明曝光後,劉某昀用來發佈並作為照片銷售平臺的微信公號被封。
被曝光後涉事攝影師玩消失
“不管其他女生是否同意照片被售賣,至少我們是沒有同意的。”楊珞、李欣、陳姝均表示,劉某昀侵犯肖像權,洩露他人隱私。
張明發文曝光後,“劉某昀像銷聲匿跡一樣”。李欣多次撥打其電話,均無人接聽。
作為攝影圈的同行,張明決定尋找劉某昀。可惜的是,其個人微信、微博及公眾平臺由於多人舉報被封。“沒人知道他到底在哪裡。”張明說,自己曾通過攝影圈的人脈尋找,未果。
重案組37號查詢發現,2014年3月20日,劉某昀在網易攝影網站開設專欄,並發佈所攝照片,標籤為偽文藝青年,並公開表示,“你敢脫,我就敢拍”。同年4月18日,他在號稱中國專業的攝影社區--圖蟲網註冊帳號並發佈所攝圖片,標籤設定為:人體、情色。
在網易攝影網站,劉某昀留下自己的QQ帳號,記者添加被拒絕,而其電話也已成空號。
在“維塔視覺”微信公眾號未被封停前,重案組37號發現,劉某昀除發佈配有情色文字和圖片外,還發佈一些教學圖文——如何讓拍攝物件脫衣服拍私房。
劉某昀用來交易的微信二維碼被定性為“違規行為”。
多名攝影師“投稿”網路雜誌
將女性的私密照傳到網上,劉某昀獲取了多少收入?
張明表示,劉某昀曾把照片上傳到名為“門事件吧”的網站,想看到這些私房照,必須註冊並繳納38元成為會員。
重案組37號登錄發現,該網站充斥著多種黃色視頻和圖片。其中劉某昀拍攝的套圖,全是高清且未經打碼的女性裸照。
此外,劉某昀還是《潘朵拉》雜誌的投稿者,該雜誌的投稿公告顯示,攝影師投稿成功後,會獲得2000元的報酬。
上述雜誌明碼標價進行售賣,其訂閱標準分別為,單期電子雜誌售價200元;全年24期電子雜誌售價2000元一年;全年24期電子雜誌、全年雜誌高清大圖、全年雜誌精選典藏版售價為3000元。
4月6日,重案組37號花200元買到一期66頁的雜誌PDF版電子文檔。打開文檔後,涉及女性裸照共65張,其中就有陳姝的一張全裸照。
從照片署名看,向《潘朵拉》雜誌投稿的攝影師不只劉某昀一個。還有署名為“馬德白”、“脫神”和“汙神”的照片,均涉及女性全裸照。
4月16日,重案組37號通過雜誌裡提供的資訊,分別查詢上述攝影師的微博和微信,“均已不存在”。
張明說,劉某昀出事後,和他一樣拍攝私房照的很多攝影師都在刪除照片,“試圖銷毀利用他人照片盈利的證據”。
劉某昀在朋友圈發佈“眾籌拍”項目。
風波過後有攝影師重操舊業
私房攝影師莫某雲也受到劉某昀曝光事件的影響,直到四月底五月初,才在微信上重新發佈眾籌約拍資訊。
陳姝說,莫某雲是《潘朵拉》雜誌裡署名為“脫神”的攝影師,也是圖蟲網的簽約攝影師,也通過眾籌形式拍攝女性私房照售賣。
重案組37號通過圖蟲網找到莫某雲資訊,其微信資訊和《潘朵拉》雜誌上“脫神”的資訊一致。不過,隨著劉某昀事件的關注度降低,其又開始眾籌拍攝的活動。
5月2日,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聯繫上莫某雲,他發來一張和一名女孩的合照,並稱準備拍攝女孩的裸照,籌集2萬元後開始拍攝。其在眾籌活動中明碼標價,拍攝後,將裸照分為188元/18張和588元/38張兩種。區別是前者不露臉、後者露臉。
莫某雲說,在眾籌活動開始前,他會將女孩照片發佈在微信朋友圈,獲得多人點贊後,才決定拍攝。
“資源主要靠偶遇。”莫某雲眾籌拍攝的女孩不是職業模特,“遇到合適拍攝的就去搭訕”。眾籌成功後,所拍攝照片的女孩還可以得到眾籌總金額的部分費用,“具體給多少錢,沒有定數。”
照片拍攝完成後會被賣掉。莫某雲說,“多數被拍的女孩也知道,只要對方願意就行。”
莫某雲說,知道以眾籌形式拍攝並賣女性裸照違法,所以不再將拍攝的私房照上傳到網路,而是通過微信等社交工具尋找賣家。他和賣家只是做了口頭協定,“建議客戶不要外傳。”
攝影師莫某雲以眾籌拍形式拍攝女性裸照進行銷售。
有受害女性起訴攝影師
“所謂私房照,就是想自己收藏的。”陳姝說,看到照片被明碼標價,任何人都可付費購買,覺得這是件很恥辱的事情,更多難堪來自於被很多人認出,直到最後被家人知道。
因為這件事情,她和家人“鬧”了一陣子,“做夢都想找到劉某昀,討個說法”。
因為當時被“騷擾”,楊珞自拍攝結束後就開始噩夢,“會不斷地想起在酒店發生的一切,甚至想過自殺來結束這段不堪的經歷。”楊珞說,本來兩年過去快忘了,但今年又發現自己照片被發到公眾號出售,“真的差點自殺”。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自然人享有肖像和私密資訊不被他人非法利用、侵擾的權利。依據《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等相關規定,劉某昀顯然侵犯被拍裸照女性的肖像權、隱私權。
劉某昀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公佈隱私裸照,致使女性名譽受損,又侵害名譽權。張新年說,除涉事攝影師外,一些發佈照片的網站、雜誌、公眾號等也有可能對此承擔連帶責任,“被侵權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要求賠償損失。”
對於劉某昀等攝影師發佈女性隱私照片並售賣牟利的行為,張新年表示,除涉及傳播淫穢物品罪外,還涉嫌侮辱罪。《刑法》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如果一些女性在拍攝私密照時,明知攝影師將照片銷售盈利,“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性質依然不變。張新年說,“女性知情並參與的情況下,則構成共犯”。
多名女性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李欣的家人知道私密照事情後,支持她不再隱忍下去,諮詢律師後,準備起訴劉某昀。
4月18日,楊珞在朋友圈內發佈一張訴訟費繳費單圖片,並配上文字——“要告一個人”。
楊珞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起訴劉某。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獲悉,近日,深圳市寶安區法院以“人格權糾紛案件”立項,受理了楊珞的訴訟。
“正在等待法院的結果。”楊珞稱。然而,這些受害女性仍然聯繫不上劉某昀、莫某雲。
(文中陳姝、楊珞、李欣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游天燚 編輯 甘浩 李驍晉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