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出臺。 其中, 新能源汽車企業的實力和銷量表現都被納入新能源汽車產業“准生”要求。 新政之下, 除了特斯拉, 還有幾家新造車企業能拿到“准生證”?
造車要先看實力
《意見稿》提高了新能源整車項目的准入門檻, 加大了對新造車企業的生產資質審查。 在股東方面, 《意見稿》要求新造車企業應掌握新能源汽車核心的“三電系統”技術和生產能力。 該要求將直接導致一批實力背景不強的新造車企業出局。
在企業方面, 《意見稿》還對產品研發提出了具體要求。
全國乘用車市場訊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認為, 提高准入門檻有利於控制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投資熱潮, 但同時也讓不少實力不足的新造車企業失去了發展機會。
月均銷量達到1250輛
《意見稿》第十三條第三項對境外車企及“互聯網造車”企業提出了“2年3萬輛乘用車或3000輛商用車”的銷量要求, 相當於月均銷量至少要達到1250輛乘用車或125輛商用車, 企業才能獲得新能源汽車的“准生證”。 目前, 除特斯拉之外, 其他暫時還沒有哪家企業能夠達到該項要求。
根據此前的政策規定, 新能源汽車企業想要大規模量產並銷售, 必須要拿到工信部及發改委頒發的“雙資質”。 然而, 截至目前, 只有15家國內新造車企業成功取得發改委頒發的純電動乘用車生產資質。 而同時獲得工信部頒發的純電動車生產資質的新造車企業僅7家。
從這個角度來看, 目前我國能進行新能源汽車量產的新造車企業不過寥寥幾家。 因此, 如何實現每月1250輛的銷量, 或將成為相關新造車企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當然, 未來, 即便這些新造車企業積極推出有競爭力的量產車型, 促使銷量達成目標, 其單車里程也不一定來得及實現“大於1萬公里”這個目標。 接下來就看意見稿留給這些新造車企業的時間能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