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特約
文 | 劉德偉(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
5月22日晚間, 證監會發佈第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80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 審核結果顯示, 鄭州銀行首發獲通過, 成為今年首家過會的銀行。 隨後, 證監會於5月25日披露銀行IPO排隊審核情況, 長沙銀行、西安銀行、蘭州銀行、青島農商行等多家銀行開啟上市進程, 我國商業銀行上市步伐明顯提速。
關於銀行加快上市步伐, 我們認為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解讀:
一是更好地服務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的首要戰役,
二是儘快達到國際監管規則要求。 國際金融危機後, 世界各國於2010年通過《第三版巴塞爾協議》, 要求各成員國銀行業的資本和流動性在2019年前達到新的監管要求。 為此, 我國銀行業監管部門於2012年發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 並設置了資本充足率過渡期內的分年度達標目標, 到2018年底, 我國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7.5%, 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5%, 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0.5%。 銀行上市最直接的意義在於提高資本充足率, 並形成良性的資本補充機制,
三是推動中小銀行不斷完善公司治理。 科學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 是商業銀行可持續健康發展的根基和保障。 相對而言, 我國一些中小銀行治理體系不完善, 存在股東行為不合規不審慎、董事會履職有效性不足、高管層職責定位存在偏差、監事會監督不到位等諸多問題。 2018年4月16日至17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召開中小銀行及保險公司公司治理培訓座談會, 把中小銀行公司治理確定為2018年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首要工作。 支持中小銀行上市, 是推動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