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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拍圈亂象調查:女性大尺度照片被不良攝影師當情☆禁☆色圖偷賣

“當初就是想拍點私房照收藏, 根本沒想到會流傳到網上, 還被標價出售。 ”模特李欣回憶, 2016年8月, 一名同行找她, 稱劉某昀想免費約拍私房照, 因為是朋友介紹, 她就同意了。

拍攝用了兩天。 “全裸出境, 這是第一次拍攝那麼大尺度的照片。 ”李欣說, 劉某昀還曾強行親吻她。

她沒想到的是, 自己照片隨後出現在劉某昀的公眾號裡, 並被其公開售賣。

李欣立即聯繫劉某昀, 要求刪除照片, 結果遭到拒絕。 她把事情原委告訴同為攝影師的朋友張明, 想通過攝影圈找到劉某昀解決問題, 但後者微信號和手機號碼均無法聯繫。

在此情況下, 張明通過公司的微信公號發佈名為《人渣攝影師組織幾百人的“下流邪教”, 瘋狂售賣女性顧客私照?》的文章。 之後, 陸續有女孩聯繫他, 稱自己的私照也被劉某昀偷賣到網上。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 多名攝影師以各種方式約拍女性, 並在拍攝物件不知情的情況下, 在網上打包兜售大尺度照片。

私密照被兜售 當事人遭拉黑

“找到L.P.VISION, 是為了清除攝影圈的害蟲。 ”兩個月來, 攝影師張明暫停了自己的拍攝業務, 全力投入到尋找一名叫L.P.VISION的攝影師。

今年3月底, 張明在微信公眾號發佈文章, 揭露L.P.VISION為女客戶拍攝私房照後, 未經客戶本人同意, 將大量照片通過公號、微信群及網路付費雜誌售賣, 其中包括不少裸照特寫。

24小時過後, 這篇文章閱讀量超過十萬。

“關注這件事, 是因為發現一位朋友裸照在網上被售賣。 ”張明說, 照片是朋友李欣的, “配文下流”。

L.P.VISION原名劉某昀。 搜索後, 張明還發現李欣的照片不僅出現在劉某昀的公號裡, 還出現在其創辦的一本名為“L.P.VISION畫報”裡, 每期收費300元。

“當初就是想拍點私房照自己收藏, 根本沒想過會流傳到網路上, 還被標價出售。 ”李欣回憶, 2016年8月, 劉某昀從廣州趕到杭州和李欣見面, 並在一個酒店式公寓開房拍攝。

事後直到張明聯繫她, 李欣才知道自己那些大尺度照被拿到公號上兜售, 有的還出現在網路付費雜誌上。 李欣立即聯繫劉某昀刪除照片, 遭拒絕。

李欣得知私照被販賣後, 曾要求劉某昀刪除照片被拒。

李欣把事情的原委告訴朋友張明後, 想通過攝影圈找到劉某昀解決問題, 但劉某昀微信號和手機號碼都無法聯繫, 於是也就有了張明發文聲討的一幕。

張明的文章發佈後, 陸續有女孩聯繫到張明, 稱自己的私照也被劉某昀偷賣到了網上。

類似李欣遭遇的, 還有楊珞、陳姝等人。 她們在發現自己私密照片出現在網路付費雜誌後, 都試圖聯繫劉某昀刪除, 但結果都一樣:被拉黑。

在事件曝光後, 新京報記者曾試圖通過QQ、電話、微信等各種方式聯繫劉某昀, 但均無回應。

以眾籌方式約拍女孩

通過這些女孩的講述, 張明發現, 劉某昀在自己所創辦的微信公號中, 多以眾籌的方式約拍女孩。

劉某昀公眾號裡發佈的眾籌女郎資訊。

“劉某昀每一次都會辦一個眾籌的活動, 並且在公眾號裡發佈拍攝物件的照片, 所關注公眾號的人經過微信向劉某昀隨意支付不同的金額後, 並投票決定劉某昀的拍攝物件。 ”張明說, 劉某昀的眾籌項目額度在1萬元到2萬元不等, 達到金額後就會拍攝。 眾籌所拍攝的題材均為裸照, 甚至有一些色情照片。 拍完照片後, 參與眾籌的人可以看得到。

劉某昀在朋友圈發佈“眾籌拍”項目, 眾籌金額達到標準線後, 將選擇其中一名女性拍攝。

“劉某昀的公眾號叫做‘唯塔視覺’。 ”陳姝和楊珞描述, 這個公眾號是劉某昀主要發佈照片的管道。

4月17日, 新京報記者查看“唯塔視覺”微信公眾號後發現, 公眾號中的內容已經被停止訪問, 公眾號已經被騰訊封號。

查詢封號原因——遭到大量用戶投訴, 帳號出現違規行為;發佈庸俗挑逗性內容、散佈淫穢、色情內容等。

張明曝光後, 劉某昀用來發佈並作為照片銷售平臺的微信公號被封。

在公眾號, 劉某昀的眾籌套餐標價為128元/30張和158元/50張。

“不管劉某昀拍攝的其他女生是否同意了照片被售賣的行為, 至少我們是沒有同意的。 ”楊珞、李欣、陳姝認為劉某昀侵犯肖像權, 洩露他人隱私。

據記者查詢, 劉某昀在公號給自己標注為“中國第一下流色影師”, 而他在網易攝影網站給自己的標籤為偽文藝青年, 並公開表示, “你敢脫, 我就敢拍”, 在圖蟲網上給自己的標籤設定為:人體、情色。

“私拍圈”多名攝影師“投稿”網路雜誌

劉某昀拍攝的私房照, 還出現在一些付費網站及雜誌上。

在某網站,繳納38元會費即可獲得雲盤帳號密碼,成功下載到劉某昀拍攝的高清套圖,全是未打碼裸照。

同時,劉某昀是一電子雜誌的投稿者,按照該雜誌的投稿公告,攝影師在投稿成功後,會獲得2000元的報酬。這份電子雜誌明碼標價售賣,其訂閱標準分別為,單期電子雜誌售價200元;全年24期電子雜誌售價2000元;全年24期電子雜誌、全年雜誌高清大圖、全年雜誌精選典藏版售價為3000元。

在該雜誌4月期66頁的PDF版電子文檔中,涉及女性裸照共65張,其中就有陳姝的一張全裸照。

從照片署名看,向該雜誌投稿的攝影師不止劉某昀一個。在上述照片中,還有署名為“馬德白”、“脫神”和“汙神”的照片,均涉及女性全裸照。

4月16日,新京報記者通過雜誌裡提供的資訊,分別查詢上述攝影師的微博和微信,“均已不存在”。

張明說,劉某昀出事後,和他一樣拍攝私房照的很多攝影師都在刪除照片,“試圖讓別人找不著其利用他人照片打包銷售盈利的證據”。

劉某昀用來交易的微信二維碼被定性為“違規行為”。

風波過後有攝影師重操舊業

私房攝影師莫某,也受到了劉某昀曝光事件的影響,直到四月底五月初,才在自己微信上重新發佈眾籌約拍資訊。

陳姝說,莫某就是上述電子雜誌裡署名為“脫神”的攝影師,和劉某昀一樣,莫某也在通過眾籌的形式拍攝女性私房照售賣。

隨著劉某昀事件的關注度降低,莫某又開始了眾籌拍攝。

5月2日,新京報記者聯繫上莫某,他向記者發來一張自己和一名女孩的合照,並稱自己準備拍攝圖中女孩的全裸照片,籌集2萬元後開拍。莫某在眾籌活動中明碼標價,拍攝後,將裸照分為188元/18張和588元/38張兩種。其中的區別是,前者不露臉、後者露臉。

攝影師莫某雲以眾籌拍形式拍攝女性裸照進行銷售。

莫某說,在眾籌活動開始前,他會將女孩照片發佈在微信朋友圈,獲得多人點贊後,才決定拍攝。照片拍攝完成後,照片會被賣掉。

莫某說,他也知道以眾籌的形式拍攝並賣女性裸照是違法行為,所以他不再將拍攝的私房照片上傳到網路,而是通過微信等社交工具,尋找買家,將照片賣掉。他和買家之間只是做了口頭協定,“建議客戶不要外傳”。

私房照被賣 多人欲起訴攝影師

“所謂私房照,就是想自己收藏的。”陳姝說,看到照片被明碼標價,任何人都可以通過付費購買,陳姝覺得這是一件很恥辱的事情,更多難堪來自於被很多人認出來,直到最後被家裡人知道。她和家人“鬧”了一陣子,“做夢都在想找到劉某昀,討個說法”。

而楊珞曾想過自殺來結束這段不堪的經歷,後來發現照片被兜售,“真的差點自殺”。

對於楊珞、陳姝等人講述的經歷,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劉某昀的行為涉嫌侵犯了李欣等人的肖像權、隱私權。劉某昀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公佈隱私裸照,致使女性的名譽受到損害,則涉嫌侵害了其名譽權,張新年說,除了涉事攝影師外,一些發佈照片的網站、雜誌、公眾號等也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攝影師發佈女性隱私照片配以帶有性暗示的文字,並通過其微信發起眾籌活動,以銷售女性隱私照片牟利的行為,張新年表示,除了涉及傳播淫穢物品罪之外,還涉嫌侮辱罪,“如果女性知情並參與,則構成共犯”。張新年建議,一些女性在拍攝私密照片時,可以和對方簽訂合同,或者簽保密協定來保障自身權益。

李欣的家人知道了私密照事情後,也支持她不再隱忍下去,諮詢了律師後,準備起訴劉某昀。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以“人格權糾紛案件”立案,受理了楊珞對劉某昀的訴訟。楊珞在朋友圈內發佈一張訴訟費繳費單圖片,並配上文字——“要告一個人”。

楊珞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起訴劉某。

(文中陳姝、楊珞、李欣為化名)

- The End -

采寫:新京報記者游天燚

編輯:甘浩 李驍晉

校對:王心

本文首發自新京報公號“重案組37號”

拍者(微信ID:ipaizhe)

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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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出現在一些付費網站及雜誌上。

在某網站,繳納38元會費即可獲得雲盤帳號密碼,成功下載到劉某昀拍攝的高清套圖,全是未打碼裸照。

同時,劉某昀是一電子雜誌的投稿者,按照該雜誌的投稿公告,攝影師在投稿成功後,會獲得2000元的報酬。這份電子雜誌明碼標價售賣,其訂閱標準分別為,單期電子雜誌售價200元;全年24期電子雜誌售價2000元;全年24期電子雜誌、全年雜誌高清大圖、全年雜誌精選典藏版售價為3000元。

在該雜誌4月期66頁的PDF版電子文檔中,涉及女性裸照共65張,其中就有陳姝的一張全裸照。

從照片署名看,向該雜誌投稿的攝影師不止劉某昀一個。在上述照片中,還有署名為“馬德白”、“脫神”和“汙神”的照片,均涉及女性全裸照。

4月16日,新京報記者通過雜誌裡提供的資訊,分別查詢上述攝影師的微博和微信,“均已不存在”。

張明說,劉某昀出事後,和他一樣拍攝私房照的很多攝影師都在刪除照片,“試圖讓別人找不著其利用他人照片打包銷售盈利的證據”。

劉某昀用來交易的微信二維碼被定性為“違規行為”。

風波過後有攝影師重操舊業

私房攝影師莫某,也受到了劉某昀曝光事件的影響,直到四月底五月初,才在自己微信上重新發佈眾籌約拍資訊。

陳姝說,莫某就是上述電子雜誌裡署名為“脫神”的攝影師,和劉某昀一樣,莫某也在通過眾籌的形式拍攝女性私房照售賣。

隨著劉某昀事件的關注度降低,莫某又開始了眾籌拍攝。

5月2日,新京報記者聯繫上莫某,他向記者發來一張自己和一名女孩的合照,並稱自己準備拍攝圖中女孩的全裸照片,籌集2萬元後開拍。莫某在眾籌活動中明碼標價,拍攝後,將裸照分為188元/18張和588元/38張兩種。其中的區別是,前者不露臉、後者露臉。

攝影師莫某雲以眾籌拍形式拍攝女性裸照進行銷售。

莫某說,在眾籌活動開始前,他會將女孩照片發佈在微信朋友圈,獲得多人點贊後,才決定拍攝。照片拍攝完成後,照片會被賣掉。

莫某說,他也知道以眾籌的形式拍攝並賣女性裸照是違法行為,所以他不再將拍攝的私房照片上傳到網路,而是通過微信等社交工具,尋找買家,將照片賣掉。他和買家之間只是做了口頭協定,“建議客戶不要外傳”。

私房照被賣 多人欲起訴攝影師

“所謂私房照,就是想自己收藏的。”陳姝說,看到照片被明碼標價,任何人都可以通過付費購買,陳姝覺得這是一件很恥辱的事情,更多難堪來自於被很多人認出來,直到最後被家裡人知道。她和家人“鬧”了一陣子,“做夢都在想找到劉某昀,討個說法”。

而楊珞曾想過自殺來結束這段不堪的經歷,後來發現照片被兜售,“真的差點自殺”。

對於楊珞、陳姝等人講述的經歷,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劉某昀的行為涉嫌侵犯了李欣等人的肖像權、隱私權。劉某昀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公佈隱私裸照,致使女性的名譽受到損害,則涉嫌侵害了其名譽權,張新年說,除了涉事攝影師外,一些發佈照片的網站、雜誌、公眾號等也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攝影師發佈女性隱私照片配以帶有性暗示的文字,並通過其微信發起眾籌活動,以銷售女性隱私照片牟利的行為,張新年表示,除了涉及傳播淫穢物品罪之外,還涉嫌侮辱罪,“如果女性知情並參與,則構成共犯”。張新年建議,一些女性在拍攝私密照片時,可以和對方簽訂合同,或者簽保密協定來保障自身權益。

李欣的家人知道了私密照事情後,也支持她不再隱忍下去,諮詢了律師後,準備起訴劉某昀。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以“人格權糾紛案件”立案,受理了楊珞對劉某昀的訴訟。楊珞在朋友圈內發佈一張訴訟費繳費單圖片,並配上文字——“要告一個人”。

楊珞向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起訴劉某。

(文中陳姝、楊珞、李欣為化名)

- The End -

采寫:新京報記者游天燚

編輯:甘浩 李驍晉

校對:王心

本文首發自新京報公號“重案組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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