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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無情的殺人犯,12歲逼父母離婚,為了搶劫欲殺親媽,後被判死刑!

在中國的古話中, 曾經有一句話, 相信很多人都應該聽說過, 那就是“兒不嫌母醜”, 說的是不管是什麼樣的人, 都不應該嫌棄自己的母親, 孝順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養兒防老的觀念也深入中國人的骨髓中, 關於孝道的故事更是數不勝數, 但是也有那種喪心病狂之徒, 他脫離了人性, 心中只有自己, 為了自己的利益, 甚至能不惜殺害自己的生母, 這樣的事情, 在一個搶劫殺人犯那就曾發生過, 這個人叫王立華。

一說起王立華, 相信很多人都曾經聽說過, 這個人極度瘋狂, 曾經購買槍支彈藥想要搶劫國庫,

也是為了這個“目標”, 他曾經不惜預謀殺死自己的母親, 只為了母親能夠不拖累自己的計畫, 那麼, 這個王立華為何這麼窮凶極惡呢?

王立華在很小的售後, 其實就很不守規矩, 在九歲的時候, 他想著的就是如何讓朋友為自己“賣命”, 他十分享受當老大的感覺, 為了能夠在學校中“稱霸”, 除了武力手段, 王立華就是用一些小恩小惠零花錢來樹立自己作為老大的威信, 但是一個小孩子哪裡有那麼多的錢, 為了能夠持續享受當老大的快感, 王立華開始盜竊。

慢慢的, 王立華成為一個慣偷, 成為慣偷後的王立華自然就經常被父母教育, 他的父親有時候還會對他拳腳相加, 其實也是為了王立華, 王立華太頑劣了, 但是王立華卻不領情,

在12歲的時候, 他做出了一個驚人之舉, 那就是告訴自己的媽媽, 如果自己的母親不跟父親離婚, 他就離家出走永遠不回來, 這是在王立華一次偷東西被父親教育後, 他對自己的父親產生憎惡之後做的決定。

倔強的王立華一直堅持, 母親只好為了自己的寶貝兒子, 和他的父親離婚了。 沒有了父親的管束之後, 王立華變本加厲的盜竊, 終有一次, 在他17歲的時候, 膽大的王立華在搶劫的時候被抓, 被判了9年有期徒刑。

出獄後的王立華在監獄中的時候, 卻沒有好好接受改造, 而是一直謀劃著搞個大事情, 出獄後, 他幾次作案, 最瘋狂的, 就是要搶劫國庫, 而且計畫殺死自己的母親, 但是在計畫沒實施之前, 王立華就被抓了,

不過在罪犯中, 能做到王立華這樣喪心病狂的, 也是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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