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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人的社會地位真的有那麼低?甚至可以隨意休妻?

現代人對古代女性最大的誤解就是沒有社會地位, 出嫁之前靠父親的安排, 出嫁之後靠丈夫的安排, 丈夫不幸死去的話開始聽從兒子和族人的安排, 始終沒有選擇自己人生的權利。

事實上古代女性的地位並不像大家想的那樣沒有地位, 而且妻子和丈夫的地位是平等的, 不會像電視劇中說的那樣隨意休掉自己的妻子, 趕回娘家, 男人如果想和自己的妻子離婚, 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七項條件, 就是禮教中的七出!違反了這七項中的一項男人就可以將自己的妻子掃地出門。 不孝順父母、沒有生育子嗣、喜歡妒忌的、偷盜東西的、身患惡疾的、紅杏出牆的、出言不遜的,

都是犯下當時的禮教和規定!

但是也並不是只要犯下這些罪過就必須休妻的, 當時的三不去規定就是為了保護婦女, 三不去的規定即使婦女犯下七出的罪過也不能將妻子趕出家門, 其中如果女子的家族死亡沒有娘家更沒有可以去的地方, 是不可以休的, 給公婆守過三年孝的不能休, 因為孝道是中國人最為注重的, 媳婦為公婆其中一個人守孝三年就不能離婚, 最重要的一不去就是如果妻子陪同男人過了貧苦的日子, 男人發達以後是絕對不能休掉糟糠之妻的!所以古代法律對女性的保護還是非常人性化的。

不僅如此, 當時社會的一些禮儀並不是歧視婦女,

而是對婦女的尊重和保護, 比如說婦女不能見外人尤其是男人, 是不能隨意見面的, 即使是叔嫂和公媳關係也不能隨意見面, 因為女人比較柔弱, 如果隨意見外人, 是特別容易受到侵犯的, 這對女人是極其不公的, 因為即使是現在文明社會, 強姦婦女的犯罪還是時常發生。

女人的姓名也是不能隨意知道的, 這對女性就是一種侵犯和不尊重, 閨名只有能進入女子閨房的人才能知道, 能進入閨房的也只有自己的兄弟姐妹和父母了, 這就是嫁娶禮儀中為什麼存在問名這個重要環節了, 因為婆家人是不能知道女子的閨名。 因此古代女性的社會地位並不像大家想像的那麼低, 只不過是社會的大環境因素影響了當時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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