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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只留給相伴27年男友一盒骨灰,男友憤怒起訴爭遺產

據《每日郵報》6月7日報導, 紐西蘭一名男子在看到同居27年女友的遺囑時憤怒了, 她只留給自己一盒骨灰, 而把其他所有財產全部留給了她的親人。 這名男子上訴法院, 法官判處他能夠從他伴侶的遺產中分得30萬紐西蘭元(約135萬元)。


資料圖片, 源自《每日郵報》報導。

紐西蘭奧克蘭62歲的史蒂文•莫恩(Steven Moon)與他的伴侶瑪麗•多伊爾( Mary Doyle)互相陪伴27年。 儘管他們沒有結婚, 但史蒂文認為他們彼此已經把對方當作了第一重要的親人。

然而, 2017年1月, 瑪麗死於癌症之後, 史蒂文在閱讀了她的遺囑後感到自己被“背叛”了。 她把房子贈送給了自己的哥哥,

給史蒂文留下了一張紙條, 上面其中一句是:“我要留給你最珍貴的東西——我。 (即使它在一個盒子裡)。 ”

隨後, 史蒂文上訴紐西蘭高等法院, 要求分瑪麗的遺產。 法庭檔顯示, 當史蒂文閱讀瑪麗的遺囑時, 他“非常沮喪, 感到被利用和不被賞識”。

法庭上, 史蒂文說:“我確實覺得, 在遺囑中, 瑪麗應該把我放在第一位, 因為我把她放在了第一位。 我覺得被她背叛了。 我很難理解她為什麼那樣對待我。 我知道她愛我, 但她的遺囑並不能反映這一點。 我現在已經62歲了, 不能再工作太久了。 我有一所房子, 但隨著年齡的增長, 這將無法支付我的費用。 瑪麗知道我沒有多少積蓄。 ”

但是, 瑪麗的哥哥派翠克•多伊爾(Patrick Doyle)對此表示反對,

他質疑“瑪麗是否把她與史蒂文的關係看作是一種事實上的同居關係。 ”

5月下旬, 大法官格蘭特•鮑威爾(Grant Powell)判決史蒂文能夠從他伴侶的遺產中分得30萬紐西蘭元。 這份判決意味著瑪麗的哥哥需要賣掉房子來分這筆遺產。

在判決中, 鮑威爾大法官說:“我承認史蒂芬對瑪麗的感情支持和認可, 考慮到史蒂文的財務狀況, 分一部分遺產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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