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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年來最重磅“房改”,折射了什麼信號?

6月5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正式對外發佈《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意見稿提到的保障型住房比例不低於60%的舉措, 被媒體稱為20年來最重磅“房改”!

這次意見稿的主要內容是:

到2035年, 深圳市計畫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共170萬套, 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

1、市場商品住房, 占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 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

2、人才住房, 占住房供應總量的20%左右(價格為市場價的60%);

3、安居型商品房,

占住房供應總量的20%左右(價格為市場價的50%);

4、公共租賃住房, 占住房供應總量的20%左右(租金為市場價的30%)。

就總量上來說, 從現在到2035年還有17年時間, 以目前深圳的人口增速, 新增的170萬套住宅確實不算多。

但170萬套住宅中, 60%是政府保障的折價房, 這個舉措讓人關注, 要知道在過去, 新增住房中起碼有過半是按市場價出售的商品房, 本次折價出售是政府讓利的表現。

1998年國家停止了實物分房, 住房開始市場化, 促使了中國十幾年來房價的大漲。 可事實上早在1988年10月, 深圳就發佈《深圳經濟特區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確定實行住房分配的貨幣化。

如今30年後的今天, 作為改革排頭兵的深圳又一次在住房改革方面走出了第一步引發想像。

當然從世界範圍來看, 深圳的這個舉措並不是首創, 1953年和1965年, 我國香港的公屋和新加坡的組屋制度就是如此。

1、香港的住房分為四類:A、公屋, 主要用來出租;B、居屋:可低於市場價購買;C、夾心層計畫;D、置安心計畫。 在香港, 政府提供的保障房和市場上的商品房各占一半左右。

2、新加坡的住房制度:A、組屋, 由政府負責建造, 具有保障性質, 絕大部分是出售, 少部分是出租;B、商品房。

在新加坡的住房裡81%是政府負責建造的組屋, 其餘是在市場炒賣的商品房。 和香港一樣, 其結果是房價兩邊天, 有錢的可以去市場上炒房, 政府不管你, 沒錢的就買政府的房子用來住。

這一點和北京的共有產權也類似, 共有產權模式是這樣的:

你要買一套房,

價格100萬, 經濟原因最多只能支付60萬, 剩下的40萬政府以入股的方式幫你解決。 也就是說你和政府分別持有這套房的60%和40%的股份。 當然政府不會安排人去住, 你可以自由支配。 這裡面你得到的實惠就是:1、低價夠買;2、享有完全居住權。

但北京的共有產權一大缺陷就是只能內部轉讓, 而深圳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買了房子後, 繳納社保15年, 或者滿60歲後買房滿10年就可以像商品房那樣在市場當中流通。

深圳的新舉措實際上反映了當下一二線城市的一大特徵:那就人口增量越來越大的情況下, 可供開發的房屋越來越不能滿足市場的需求。 這會帶來兩方面的結果:

1、房子供不應求、住房稀缺則會導致房價上漲, 政府只能繼續限購、限購、限售,

類似於幾十年前的糧票, 但這無疑助長了市場的恐慌。

2、房價上漲, 城市生活壓力大, 應屆生、技術人才、海歸等只能望而卻步, 不利於城市的競爭力。

2018年開年至今, 已有超35個城市發佈了40多次人才吸引政策。 引進人才的門檻在“拼搶”中不斷被放寬和降低, 人才的引進必需與購房或租房門檻降低作為配套, 否則不會有成效。

而就深圳這樣的大城市, 未來房價繼續上漲也是必然的事實, 繼續加碼限購雖然可以抑制房價上漲, 但卻關起了人才的大門。 如果不限購房價則會繼續大漲, 喪失城市競爭力。

那怎麼辦?

最後的辦法是把房地產分為兩大市場, 一是富人的市場, 讓有錢人去市場炒房, 你炒你的, 我還可以增加稅收。

二是“窮人”的市場, 這部分主要是留給技術人才、創業者、高校畢業生、以及其他層次人員的。

總之, 深圳的這個新模式應該會受到其他一二線城市的效仿, 當然這個辦法解決不了高房價問題, 因為新增的保障房主要是從商品房用地那裡劃轉過來的, 商品房供應減少的背景下更容易上漲。

但是有一個好處, 那就是城市住房供應更能向中低階層傾斜, 所以對生活這些城市人群來說, 儘快拿到戶口很關鍵, 這是你拿到折價房必要的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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