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5月27日報導, 美國總統特朗普為了聯邦政府更加輕易解雇沒有業績的公務員, 已經在相關行政命令上簽名。
根據此次行政命令, 原來提供給業務能力較差的公務員60~120天的工作能力改善期, 將縮減至30天。 同時, 如果公務員發生重大過失, 可以不經過停職或問責直接解雇。
報導指出, 按照美國聯邦政府原來的規定, 如果政府想解雇一名公務員需要6~12個月。 如果公務員對此提出異議, 還要追加8個月的時間。 但隨著特朗普在行政命令上簽字, 這個“緩衝器”將大幅縮減。
此外, 白宮為了提高公務員隊伍的運行效率,
美國政府一名官員向華爾街日報表示, 這項措施鼓勵政府, 遇到犯有重大錯誤的公務員可以就地開除。 此外還有瓦解聯邦政府工會的目的。
白宮國內政策委員會負責人表示, 這會讓美國納稅人的納稅資金執行得更加有效。 同時也是特朗普政府要打造高效政府的承諾之一。 而特朗普也在今年年初表示, 要強化對公務員的“論功行賞機制”。
對此, 美國聯邦公務員工會很快反駁稱, 這個行政命令是對公務員法定權利的直接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