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胡一峰
去年12月29日,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了一項國家標準:GB/T 35770-2017/ISO19600:2014, 《合規管理體系 指南》。 今年7月1日起實施。
在《指南》的引言中, 有這樣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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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是組織可持續發展的基石。 近年來, 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都致力於建立和維護開放、透明、公平的社會秩序, 與此同時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在這樣的背景下, 組織越來越多地關注其面臨的合規風險以及如何實現合規。 合規意味著組織遵守了適用的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 也遵守了相關標準、合同、有效治理原則或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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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的合規管理體系並不能杜絕不合規的發生, 但是能夠降低不合規發生的風險。 中國公司無論在國內還是走出去, 都離不開合規。 合規(Compliance)就是“遵從、遵守”, 它要求企業在經營活動的全流程、每個環節做到規範, 在反不正當競爭、稅收法規、勞工、環境、安全以及反賄賂、反腐敗等各個商業領域依法依規。
2017年5月, 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 審議通過《關於規範企業海外經營行為的若干意見》, 提出規範企業海外經營行為, 加強企業海外經營行為合規制度建設。
此次GB/T 35770-2017《合規管理體系 指南》的發佈與實施,
合規是一把尺子, 如果過短, 量不到風險;過長, 則會令企業難以正常開展業務。 合規的標準也在不斷變化中。 美國1977年制定《反海外腐敗法》, 嚴格規範企業在海外投資時的行為, 當時歐洲沒有相同法規, 歐洲企業被允許為加快海外項目發展給當地政府官員送禮。 但到上世紀90年代末, 歐盟也接受了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規則, 修改了法律。 2004年聯合國制定《反腐敗公約》後, 全球企業界的合規反腐才有了一致性的標準。
而就當下而言,
中國企業更迫切的是要把合規的尺子放的長一些,
過去十多年, 跨國公司因為合規問題受處罰事件也不斷出現, 因涉嫌欺詐和賄賂等合規問題被世界銀行列入“黑名單”的公司不斷增加, 如西門子公司因在一些國家通過賄賂獲取業務被美國執法部門處罰16億美元, 葛蘭素史克中國行賄事件、美敦力價格壟斷事件等也都引起過軒然大波。 2014年12月15日, 國際標準組織(ISO)發表了全球首個合規管理的國際標準,
通過系統化的體系建設, 企業可以從源頭防止不合規行為的發生, 發現企業經營活動中存在的相關法律風險;通過對企業業務的整體合規性審查和規章制度建設, 將合規風險消除于萌芽狀態;同時也為企業在加強管理和提升管控水準等方面帶來了改善機遇, 企業推進合規建設, 最大的回報不是合規本身, 而是通過對內部控制的梳理, 加強管控力度, 推進流程的標準化, 將合規管理“嵌入”企業流程和企業文化, 提高管理者的信心。
以企業採購流程制度為例, 問題往往潛伏在各個環節中。 如在“需用計畫”步驟中, 可能存在肢解需用計畫, 配合採購主管逃避集中採購許可權, 進行私自採購;在“採購計畫”步驟中, 可能存在肢解採購計畫, 採購主管與供應商勾結, 分多個採購招標標包照顧關聯利益供應商;在“招標策劃”步驟中, 可能存在內外勾結, 從有利於關聯利益供應商圍標、串標來確定特定招標方式;在“確定投標人”步驟中, 可能存在內外勾結, 確定關聯利益供應商, 為圍標、串標作準備, 排斥有競爭力的優秀供應商作為投標人。
而通過將合規風險管理, 可以將管控措施植入每個環節。 如“需用計畫”步驟, 需用計畫必須提前15天報送, 需用計畫明確物資名稱、規格型號、需用數量、計量單位、品質標準、需用時間等內容, 根據公司未來3個月週期的生產計畫工料需用量分析表制定需用計畫,同類物資需用計畫3個月內計畫一次。如果能夠將每個採購環節的合規風險管理措施寫入採購流程圖,對應於“工作方法”和“工作標準”,就能極大地避免各種不合規行為的發生。
跨國公司在尋找供應商、合作夥伴的時候,都把是否合規作為考察條件之一,有的企業負責人因曾有過受處罰的記錄而被拒之門外。全球公司的責任遠不只是對股東負責,而是一種“全面責任”,是和法規、規制、規範相關的全球責任。如果說過去企業主要關注傳統的商業風險,如今必須關注以合規為代表的新型風險,將其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綜合考慮。
根據一項國際諮詢公司的調查,跨國公司一般把監管與合規作為企業面臨風險的第一位,而不少中國公司把監管與合規排在風險的第七位。“潛規則”是中國商業環境中的“傳染病”,很流行,而它正是合規的天敵。如何真正建立合規體系與合規文化,事關中國公司的軟競爭力和全球競爭力。
根據公司未來3個月週期的生產計畫工料需用量分析表制定需用計畫,同類物資需用計畫3個月內計畫一次。如果能夠將每個採購環節的合規風險管理措施寫入採購流程圖,對應於“工作方法”和“工作標準”,就能極大地避免各種不合規行為的發生。跨國公司在尋找供應商、合作夥伴的時候,都把是否合規作為考察條件之一,有的企業負責人因曾有過受處罰的記錄而被拒之門外。全球公司的責任遠不只是對股東負責,而是一種“全面責任”,是和法規、規制、規範相關的全球責任。如果說過去企業主要關注傳統的商業風險,如今必須關注以合規為代表的新型風險,將其和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綜合考慮。
根據一項國際諮詢公司的調查,跨國公司一般把監管與合規作為企業面臨風險的第一位,而不少中國公司把監管與合規排在風險的第七位。“潛規則”是中國商業環境中的“傳染病”,很流行,而它正是合規的天敵。如何真正建立合規體系與合規文化,事關中國公司的軟競爭力和全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