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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父母毀了事業,如今東山再起又遭父控訴,張韶涵咋這麼慘

養兒防老, 我養你小你就得養我老, 這在中國是天經地義, 但在歐美許多發達國家老百姓都是國家養老, 子女並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如果說養兒防老天經地義, 那麼把子女當搖錢樹, 不顧孩子死活, 任意敲詐、勒索, 那就不是無可厚非。 可能有人會說世上真有這樣的的父母?當然有, 例如已故香港著名影視歌三棲明星梅豔芳, 很小父親去世, 她和姐姐及兩個哥哥與母親相依為命, 梅豔芳5歲就開始登臺唱歌, 擔起養家糊口重任, 為了家裡奉獻了一生, 到死都沒結婚, 可媽媽和一個哥哥總是想著法子詐取他的錢,

在梅豔芳患重病期間, 母親首先想的是找她要錢, 不關心她的病情, 也沒人去照顧她。 即便如此, 阿梅在去世前立下遺囑, 其中訂明其母每月可領取7萬港元的生活費;贈送170萬教育經費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兒女, 供他們讀書至大學畢業;以及將自己的兩處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 並成立信託基金管理其遺產, 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 所有資產會扣除開支捐給妙境佛學會。 然而其母在阿梅去世後這麼多年, 不斷地打官系要錢, 聲稱一月6萬元生活費不夠花。

和梅豔芳相比張韶涵更慘, 張韶涵1982年出生於臺灣, 下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 媽媽曾是合唱團成員, 受母影響張韶涵從小就酷愛音樂, 由於父親投資失敗, 後患上家族遺傳的心臟病不能工作,

15歲她就擔起養家重擔, 洗車、送便當都幹過。 因為歌唱的好, 後來她陸續參加很多歌唱比賽, 一次次獲獎, 被唱片公司相中邀請簽約。 簽約後很快走紅兩岸三地。

成名後的她不僅要供養弟妹, 還要贍養父母, 媽媽不再工作, 專職做她的經紀人, 剛開始張韶涵把掙來的錢都歸母親管, 直到後來她患病去加拿大, 母親不僅不去照顧, 還卷走她的所有錢, 人間蒸發, 等到張韶涵病好, 找她要錢, 不但不給還夥同張父狀告張韶涵不孝, 不贍養父母, 還誣陷她吸毒, 在背後捅刀子。 據張韶涵一個朋友說, 張韶涵並沒有不贍養父母, “張韶涵要幫父母各買1棟房子, 外加每月各6萬元新臺幣的生活費, 但張爸爸在電話那頭開口要每月100萬元新臺幣“。

張韶涵遭此一劫後人氣大跌, 身心崩潰, 更無心工作, 事業一落千丈, 半死不活的沉寂很多年, 直到今年憑《歌手2018》事業再度起死回生, 東山再起。 然而近日張韶涵父親又出來捅婁子, 據港媒報導, 張韶涵舅舅今日帶著她坐著輪椅的父親, 出面控訴張韶涵棄養, 稱張韶涵過去曾說每個月要拿6萬給父母, 並各買一棟房, 但都未兌現承諾, 不排除告張韶涵棄養, 還放話要毀了她在大陸的演藝事業。 張韶涵舅舅稱自己是看不過去才跳出來說話, 透露張韶涵父親晚景淒涼, 不僅負債5、60萬, 收入也不穩定, 最慘3天吃一條土司過活, 而張韶涵母親則是為了生計, 不惜遠赴越南工作, 賺取每月12K的微薄薪水。

網友看了後幾乎是一片倒的罵張韶涵父母, 稱其父母太可怕, 求放過張韶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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