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佈會上獲悉, 山東已全面建成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 日均訪問量300萬人次, 日均查詢量27萬人次。 2017年山東有29萬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有77戶企業首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對3615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任職限制, 對1548名全國和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薦人選信用狀況進行了審核。
據山東省工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田治穎介紹, 山東企業信用監管體系持續完善, 推動市場經濟有序運行。 11月, 省政府印發了《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山東)涉企資訊歸集應用管理辦法(試行)》,
發佈會上獲悉, 《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了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 工商部門將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用名稱單資訊, 實施聯合懲戒。 根據有關規定, 存在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等十種情形的企業,
田治穎表示:“這種強制懲戒力的影響非常大, 如果在進入‘黑名單’前不及時糾正失信行為, 企業經營發展將會面臨危機。 ”據瞭解, 企業一旦進入了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所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山東), 都可以通過查詢獲取這些資訊, 那麼企業不僅會在公司上市、招投標、土地招拍掛、銀行貸款、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受到影響,
鑒於“黑名單”的嚴重影響,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設置了催告程式, 工商部門將在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前60天內, 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以公告的方式提示其履行相關義務, 屆滿3年仍未履行公示義務的, 由工商部門作出決定, 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從山東實施此項制度的情況來看, 預計今年7月, 全省將有10萬餘戶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即“黑名單”。 田治穎在發佈會上提醒, 企業應抓緊在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山東)查詢公告、查詢本企業名下的信用記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