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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全面建成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 77戶企業首入“黑名單”

近日, 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佈會上獲悉, 山東已全面建成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 日均訪問量300萬人次, 日均查詢量27萬人次。 2017年山東有29萬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有77戶企業首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對3615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任職限制, 對1548名全國和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薦人選信用狀況進行了審核。

據山東省工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田治穎介紹, 山東企業信用監管體系持續完善, 推動市場經濟有序運行。 11月, 省政府印發了《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山東)涉企資訊歸集應用管理辦法(試行)》,

年底省級層面參與歸集部門46個、覆蓋率96%, 市級部門515個、覆蓋率84%, 歸集涉企信息1020萬條。 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框架基本建成, “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局面初步形成, 信用約束力明顯增強, 企業的經營行為被置於陽光監督之下, 倒逼企業誠信自律、守法經營, 這必將極大地推進山東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和市場經濟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發佈會上獲悉, 《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了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 工商部門將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用名稱單資訊, 實施聯合懲戒。 根據有關規定, 存在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等十種情形的企業,

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也就是所謂的“黑名單”, 列入後滿五年未再發生所有規定列入情形的, 才能移出。 特別是, 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而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3年內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田治穎表示:“這種強制懲戒力的影響非常大, 如果在進入‘黑名單’前不及時糾正失信行為, 企業經營發展將會面臨危機。 ”據瞭解, 企業一旦進入了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所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山東), 都可以通過查詢獲取這些資訊, 那麼企業不僅會在公司上市、招投標、土地招拍掛、銀行貸款、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受到影響,

還可能會喪失交易夥伴, 錯失交易機會。 這種懲治力度, 可以說比傳統的行政處罰約束性更重了。

鑒於“黑名單”的嚴重影響,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設置了催告程式, 工商部門將在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前60天內, 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以公告的方式提示其履行相關義務, 屆滿3年仍未履行公示義務的, 由工商部門作出決定, 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從山東實施此項制度的情況來看, 預計今年7月, 全省將有10萬餘戶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即“黑名單”。 田治穎在發佈會上提醒, 企業應抓緊在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山東)查詢公告、查詢本企業名下的信用記錄情況,

避免對生產經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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