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日本人判定成人的標準, 其實還要上溯至古代中國“弱冠”的這一標準。
在中國古代, 男子二十歲稱弱冠。
這時行冠禮, 即戴上表示已成人的帽子, 以示成年, 但體猶未壯, 還比較年少, 故在前加上“弱”字。
但是在中國, “弱冠”這一稱謂不能用於女子。
中國古代女子一般到十五歲以後, 就把頭髮盤起來, 並用簪子綰住, 表示已經成年。
“及笄”用來形容女性的成年。
而女性二十歲則被稱之為桃李年華。
在中國古代, 男比女整整多出五年才能成年。
政府於十三日的內閣會議通過, 將成人的年齡由二十歲下調至十八歲為主要內容的民法改正案,
這將是自民法制定的明治二十九年以來, 約一百二十年來首次變更成人年齡。
另一方面, 未成年人禁止飲酒、吸煙及參與賽馬、自行車競賽等國營賭博的年齡限制仍然為二十歲。
看來日本政府仍然不相信十八歲的孩子有自主抵抗不良習慣的能力。
而有效期限為十年的護照十八歲就可以申請辦理。
政府以平成三十四年四月實施改正案為目標。
將成人年齡下調的民法改正案將“當年齡達到二十歲被認為是成年”等四條規定, 改成了“年齡到達十八歲被認定為成年”, 將女性能夠結婚的年齡從十六歲上調至十八歲。
總的來說就是將男性二十歲成年下調兩歲至十八歲,
為何日本女性可以在十六歲這麼小的年齡就可以結婚, 日本社會學家的解讀是受了中國古代“二八剖瓜”一說的影響, 女性十六歲, 中國古代稱之為碧玉年華, 也稱之為破瓜之年, 古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 謂十六歲, 多用於女子。
而結婚年齡也將和成人年齡統一, 男女都是十八歲, 因為男女都是成年人即是結婚年齡, 所以則不存在未成年結婚的情況, 當然“未成年人的婚姻需要父母同意”這條民法條文將被撤銷。
關聯法的修改案主要羅列了仍需要以二十歲為年齡界限的項目, 以及以前條文中明確規定“二十歲”現在改為“十八歲”的項目。
前者涉及的主要有不滿二十歲禁止飲酒、抽煙的《未成年飲酒禁止法》和《未成年吸煙禁止法》。
改正後飲酒、吸煙的年齡限制仍為二十歲不做改變, 由於(改正後)未成年者的界限是未滿十八歲, 便和禁煙酒的二十歲在法律稱呼上有所衝突, 所以需要改正法律稱呼。
成人之後, 男女均十八歲時, 只需要雙方個人同意, 無須父母的同意也可以登記結婚, 和中國還需要拿戶口本結婚不太一樣, 戶口本都在雙方家長的保險櫃裡呢!
結婚必須雙方家長認同才行。
日本物語
前身為日本戰國歷史文化社區浪人禦所“看日大本營”(2006年創欄)與日本視角(JPSOO.COM)旗下APP聯合發行。 旨在以文化、歷史、旅遊、教育、匠人等角度, 闡述中日之間的差異引發用戶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