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路直播發展,
相信有不少朋友會在直播平臺打賞自己喜歡主播,
然而在動輒成千上萬的打賞背後,
一些瘋狂的粉絲卻觸犯了法律的紅線。
還記得去年2017爆出的某公司會計挪用公款多達930萬用來打賞女主播的事件嗎?
2015年底,
在鎮江市某房地產公司擔任會計的王某因為無聊,
接觸到網路直播平臺,
隨後又發現了自己心儀的美女主播,
並第一次給帳號充值500元用於打賞。
要知道他的月收入僅2000多元。
為了得到女主播的關注,
王某開始不停地挪用公款來打賞女主播向直播間“砸錢”,
這一“砸”就是10多個月,
前前後後累計總額超過930萬元。
其間,
王某送出去價值500元的“火箭”禮物,
一次性就打賞200個,
收到最多禮物的馮提莫被打賞超過160萬元,
當時這個事件也使馮提莫更火了一把。
最最可怕的是,
他一分錢都沒有給家裡人用,
全部用作給主播打賞了。
這真的是可怕的腦殘粉啊!
王某幾乎每個星期都會去上海和某女主播(我這裡就不提了)約會,
住的是總統套房,
每次花費都在兩三萬元左右。
除了這位女主播外,
他還和其他主播見過面,
還和其中一名女主播發生過男女關係。
最終在公司年終審計的前一天失蹤前往上海與女主播約會,
在酒店割腕自殺,
不過隨後被發現送往醫院治療,
事情敗露後移交司法機構。
據悉,
幾名涉事的女主播迫於輿論壓力,
曾經表示,
將視情況退還打賞的費用。
但截至本案宣判前,
並沒有任何女主播主動歸還。
昨天下午,
京口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7年、償還所有侵佔款額、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
宣判後,
王某表示不提起上訴。
所以各位觀眾老爺,
打賞需要理智啊(除了看東少直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