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路直播發展, 相信有不少朋友會在直播平臺打賞自己喜歡主播, 雖然粉絲可以打賞禮物給自己喜歡的主播, 但是還是要有一個“度”, 超過自己所承受的範圍, 可能就會觸犯到法律, 近日, 一則“930萬打賞女主播”引發關注消息則跟打賞主播有關的, 具體情況是怎樣?他為何要這麼做呢?大家來看看介紹。 。 。
已婚、公司會計、性格內向、月收入2500元的王某, 卻能在過去10多個月裡在網路上過著揮金如土的“奢華生活”:價值500元的“火箭”禮物, 一刷就是200個, 被“尊為”直播間的“土豪”“大神”。
鎮江某公司會計王某迷上網路直播,
對此, 有網友表示, 看來以後公司都要嚴防會計公司會不會沉迷直播平臺, 萬一碰到一個類似的就慘了。 也有的表示, 這種打賞行為, 實在讓人匪夷所思看直播會中毒上癮嗎?
警方多次調解無果, 女主播表示退換部分財務, 但是一直為有女主播主動歸還。
小編認為:此人太傻了, 花那麼多錢, 都可以娶回家了。 確連真人都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