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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一百年前的神作,讓周樹人變成了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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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仍不免呐喊幾聲, 聊以慰藉那在寂寞裡賓士的猛士, 使他不憚於前驅。

——魯迅《呐喊》自序

“哪裡有統治, 哪裡就有群眾;哪裡有群眾, 哪裡就需要奴性;哪裡有奴性, 哪裡就少有獨立的個人。

——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一九一八年五月, 《新青年》四卷五期刊發了一篇名為《狂人日記》的小說, 署名“魯迅”。


1918年5月, 《新青年》刊發了《狂人日記》

這個短篇小說占了兩項“第一”, 其一:這是周樹人首次以“魯迅”為筆名發表作品;另一個“第一”是:《狂人日記》被後世認為是“中國第一篇白話文小說”。 沒說“公認”是因此事略有爭議,

比如夏志清先生就認為女作家陳衡哲的《一日》要早於《狂人》, 不過陳氏這篇是刊發在留美學生自辦的《留學生季報》, 彼時國內幾無人知。 且《一日》更像是一篇紀實體流水帳, 別說現代小說元素, 說它是篇故事都勉強。 另有學者考據, 江蘇人劉韻琴寫於1915年的《大公子》才是嚴格意義上的中國第一篇白話文小說, 講的是一戴姓議員想進“籌安會”想瘋了, 變賣家產賄賂袁大公子克定, 卻最終“官財兩空”的故事。

此外還有說《海上花列傳》、《官場現形記》才是“第一”的, 也太過牽強。 以胡適之先生對現代白話文的定義, 劉韻琴的《大公子》在時間上倒可跟《狂人日記》爭上一爭, 只是在文學價值以及對國人思想之影響深遠層面, “大公子”畢竟輸之太遠,

即便是占了那第一, 也多半會不好意思。

實際上《狂人日記》並非如後人想像中那樣“一石激起千層浪”, 更沒有立刻就讓“舉國之人震驚”, 開始紛紛檢索“皮袍下的小”。 而是沉寂近一年, 直到次年(1919年)二月, 才有記者在《新潮》雜誌的“書報介紹”一欄發了個豆腐塊, “用寫實筆法, 達寄託旨趣, 誠然是中國第一篇好小說”——

這位署名“孟真”的記者就是傅斯年。 同年四月, 傅斯年再次談起《狂人日記》, 他說:“譬如魯迅先生所作《狂人日記》的狂人, 對於人世的見解, 真個透徹極了, 但是世人總不能不說他是狂人。 哼哼!狂人!狂人!耶穌、蘇格拉底在古代, 托爾斯泰、尼采在近代, 世人何嘗不稱他做狂人呢?”較之此前的一句話評論, 傅斯年顯然重讀了這小說,

其理解縱深了許多。 而《一段瘋話》則是傅斯年自擬的標題——“瘋話”, 分明是向“狂人”的一次致敬。

傅氏之後, 加入評論陣容的更有川人吳虞, 吳先生讀罷“魯迅君”的《狂人日記》後大發感慨:“我們中國人, 最妙是一面會吃人, 一面又能夠講禮教。 吃人與禮教, 本來是極相矛盾的事, 然而他們在當時歷史上, 卻認為並行不悖的, 這真正是奇怪了!”


吳虞

吳氏解讀一出, 幾成定論, 跟風者眾。 時值五四前夜, 新人們隱秘而興奮地躁動著, 循著“中國思想界清道夫”的吳虞(胡適語)的“注腳”, 把個《狂人日記》注來注去, 卻不肯從“封建禮教”的坑沿邊移開半步, 認定“吃人”的正是封建統治階級, 而“禮教”則是前者白森森的尖牙利齒。 自此“狂人”就被“認證”為以一己之力挑戰“封建禮教”的鬥士,

發現並疾呼, 試圖阻止“禮教”吃人的惕醒者。 這一認證就是百年, 直至今日, 課本教材上依然不乏這套說辭。

其實魯迅曾經親自闡釋過, 《狂人日記》發表後不久, 他在給許壽裳的信中寫道:

“……後又偶讀《通鑒》, 乃悟中國尚是食人民族。 因成此篇。 此種發見, 關係亦甚大, 而知者尚寥寥也。 ”

遺憾的是, 本該最具權威性的“正主兒”之“創作談”被湮沒, 吳虞和追隨者們的“禮教吃人說”反成主流。 魯迅在《資治通鑒》、或可說是漫長的中國歷史中發現的不加引號的吃人, 盡數被無意或者根本就是有意地忽略掉了, 反正不管是評家還是為人師表的, 對此皆避而不談。 歷代中國學子, 所受的教育, 無不是“四大名著、四大發明,

上下五千年”之類, 進得學堂, 就是讓你為之自豪的, 哪肯告訴你隱藏在這泱泱大國漫長的吃人史。 雖說魯迅早就白紙黑字告訴你了——

從易牙把自家幼子扣在籠屜裡蒸熟給齊桓公吃(《狂人日記》中故意錯寫成給桀紂吃), 到史上歷次戰禍、天災發生時的“易子而食”, 以及就發生在魯迅二十六歲那年的, 徐錫麟被清兵挖出心肝炒食佐酒的真實案例——凡此種種, 講出來當然不夠政治正確, 承認本民族尚未開化, 祖宗裡頗有些食人生番, 實在是與一貫標榜的中華文明有損, 莫不如把真真切切血淋淋的吃人抽象化, 己罪變他罪, 你好我好大家好, 每個人都清白純潔如嬰兒, 所有罪行、暴戾、野蠻悉數扣到禮教的長袍馬褂上, 吃人也就僅余象徵意義,至多是存在於《水滸》、《三國》等虛構文學中,周通與王英取活人心肝做醒酒湯當然就是為博讀家眼球的小說家言,不足為信的。

“四千年來時時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丁聰 繪)

依此立論解讀,“狂人”踹了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斷然不會真的被吃,最多是被當作異端排斥一番罷了。而狼子村發生的食人事件,也不過是愚夫愚婦的道聼塗説,未必就真的分食了。至於徐錫麟和蘸人血饅頭云云,也都可歸因於魯迅作為文學家為抨擊禮教的創作之必要——如此推演下去,“狂人”就真的是個誤以為人人想吃他的“迫害狂”了。

某些對吃人事實顧左右而言他的人,未必讀不出文中之意,多是感到了冒犯,就如故事中“狂人”的大哥,“一到說破他們的隱情,那就滿臉都變成青色了”。

美國作家金斯利·艾米斯說過,“If you can’t annoy somebody, There is little point in writing.”大意是作為寫作者,要是不去冒犯誰,那你的寫作就毫無意義可言。如你所知,魯迅先生就從來不是個世俗意義上的老好人,專注冒犯三十年,雖然說也一直為年輕的友朋“肩住閘門”,但到底是金剛怒目的時候多,否則又怎麼會“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也難怪魯迅成了中國最被誤讀的作家,有限於認知誤讀的,亦有怨恨者有意誤讀的,因此大先生的“發見”,也就順理成章地“知者寥寥”了。

好在鐵屋中還有一兩個清醒的,被打了臉的,是那些感覺被冒犯卻不肯反躬自省、存心引人誤讀的評家。有關中國歷史上的食人事件,不光記載於歷史通鑒中,另有一本出版於九四年的專著,書名為《中國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為透視》,作者是韓裔美國學者鄭麟來。能找到,且內心足夠強大的,不妨找來讀讀。此外,錢理群先生也撰文重新闡釋《狂人日記》,在他舉出的若干硬梆梆實據裡,吃人事件就重演在廣西、湖南等地,本著“吃哪兒補哪兒”的理論,老嫗為治療眼疾,親手去剜被處死者的眼球;而不遠處,幾個老翁把鋼管砸進“壞分子”的顱腔,嘬住鋼管吸食,為的是補補不大活絡的大腦;還有抱著嬰兒前來欲割塊人肉來為孩子治療百日咳的年輕母親……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 (張懷江 繪)

上述慘劇,距魯迅辭世才不過二三十年。“中國果然尚是食人民族”,因此《狂人日記》所寫,實在不僅僅是生理與倫理學意義上的食人,清醒而痛苦的“狂人”,更多的是指向整個民族靈魂層面的野蠻、骨子裡的獸性,思想、行止的距離現代文明之遠。清醒而痛苦而孤憤的魯迅,也終於忍不住,藉“狂人”之口喊出了那句刺向整個中國文化的反詰:

“從來如此,便對嗎?”

尚未成為“魯迅先生”的周樹人實在是“見過”了太多的同類相食,才痛心疾首發此一問。就在他寫下《狂人日記》的一個月前,軍閥張敬堯率軍開進平江,宣佈“三天不封刀”,沿途所見壯年男子皆視為南軍細作屠殺之,其部屬燒殺搶掠姦淫,多有婦女逃無可逃投井自殺者。這樁人道主義災難就發生在眼皮底下,魯迅不可能不知,“其實革命是並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這話中已多有無奈與沉甸甸的無力感,而大先生筆下的狂人又何嘗不是戚戚然地絕望,“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慚愧。怕比蟲子的慚愧猴子,還差得很遠很遠——”

魯迅發“人蟲”之慨歎,其思想源頭正出自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有這樣一句:

“你們經歷了從蟲豸到人的道路,你們身上多少還擁有蟲豸的成分。你們以前是猴子,現在也比任何一隻猴子更像猴子。”然而即使蟲與猴也不會如蠻愚的人類那樣輕視他人與自身的生死,那些以革命之名鐵血赴死的年輕人或許更令大先生痛心——

“一個懂得死屍的沉重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


魯迅先生

奈何如你所知,不惟魯迅活著的時代,直至今日在某些所謂的強國論壇上,粉紅色的愛國志士們,依然手持U形鎖聲嘶力竭地喊著:寧可死去千萬人,也要怎樣怎樣的萬能句式,而與之同時,志士們的父輩與祖輩則啜飲著壯腰強腎的大補藥酒,輕如鴻毛地死著。

如今百年過去,“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許還有?”也許沒有人能給出確切的答案。百年後的現實,義人依然稀缺,“獅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這片土地上,也仍舊蠕動著與魯迅筆下別無二致的萬千生靈——“他們——也有給知縣打枷過的,也有給紳士掌過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債主逼死的;他們那時候的臉色,全沒有昨天這麼怕,也沒有這麼凶。”自身的事,大可以忍。忍不了的,是鐵屋中先醒來並試圖喚醒昏眾的,那麼昏眾也會暫時醒上一醒,狠狠教訓前者一番再睡。一百年的事,大抵如此。

可以肯定並稍稍樂觀的是,狂人的意識依然在這片土地上流動,鐵屋中或許也有醒來的,雖然TA只是微微抬了抬眼皮又隨即裝睡,但畢竟是醒了。

“救救孩子……”,也不知這句發聲於整整一個世紀前的話,尚且倖存於世的“狂人們”還要呼喊多久。

僅以此文紀念《狂人日記》發表一百周年,大先生安息。

魯迅《狂人日記》原文,請移步二條。

吃人也就僅余象徵意義,至多是存在於《水滸》、《三國》等虛構文學中,周通與王英取活人心肝做醒酒湯當然就是為博讀家眼球的小說家言,不足為信的。

“四千年來時時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丁聰 繪)

依此立論解讀,“狂人”踹了古久先生的陳年流水簿子,斷然不會真的被吃,最多是被當作異端排斥一番罷了。而狼子村發生的食人事件,也不過是愚夫愚婦的道聼塗説,未必就真的分食了。至於徐錫麟和蘸人血饅頭云云,也都可歸因於魯迅作為文學家為抨擊禮教的創作之必要——如此推演下去,“狂人”就真的是個誤以為人人想吃他的“迫害狂”了。

某些對吃人事實顧左右而言他的人,未必讀不出文中之意,多是感到了冒犯,就如故事中“狂人”的大哥,“一到說破他們的隱情,那就滿臉都變成青色了”。

美國作家金斯利·艾米斯說過,“If you can’t annoy somebody, There is little point in writing.”大意是作為寫作者,要是不去冒犯誰,那你的寫作就毫無意義可言。如你所知,魯迅先生就從來不是個世俗意義上的老好人,專注冒犯三十年,雖然說也一直為年輕的友朋“肩住閘門”,但到底是金剛怒目的時候多,否則又怎麼會“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也難怪魯迅成了中國最被誤讀的作家,有限於認知誤讀的,亦有怨恨者有意誤讀的,因此大先生的“發見”,也就順理成章地“知者寥寥”了。

好在鐵屋中還有一兩個清醒的,被打了臉的,是那些感覺被冒犯卻不肯反躬自省、存心引人誤讀的評家。有關中國歷史上的食人事件,不光記載於歷史通鑒中,另有一本出版於九四年的專著,書名為《中國古代的食人——人吃人行為透視》,作者是韓裔美國學者鄭麟來。能找到,且內心足夠強大的,不妨找來讀讀。此外,錢理群先生也撰文重新闡釋《狂人日記》,在他舉出的若干硬梆梆實據裡,吃人事件就重演在廣西、湖南等地,本著“吃哪兒補哪兒”的理論,老嫗為治療眼疾,親手去剜被處死者的眼球;而不遠處,幾個老翁把鋼管砸進“壞分子”的顱腔,嘬住鋼管吸食,為的是補補不大活絡的大腦;還有抱著嬰兒前來欲割塊人肉來為孩子治療百日咳的年輕母親……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葉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 (張懷江 繪)

上述慘劇,距魯迅辭世才不過二三十年。“中國果然尚是食人民族”,因此《狂人日記》所寫,實在不僅僅是生理與倫理學意義上的食人,清醒而痛苦的“狂人”,更多的是指向整個民族靈魂層面的野蠻、骨子裡的獸性,思想、行止的距離現代文明之遠。清醒而痛苦而孤憤的魯迅,也終於忍不住,藉“狂人”之口喊出了那句刺向整個中國文化的反詰:

“從來如此,便對嗎?”

尚未成為“魯迅先生”的周樹人實在是“見過”了太多的同類相食,才痛心疾首發此一問。就在他寫下《狂人日記》的一個月前,軍閥張敬堯率軍開進平江,宣佈“三天不封刀”,沿途所見壯年男子皆視為南軍細作屠殺之,其部屬燒殺搶掠姦淫,多有婦女逃無可逃投井自殺者。這樁人道主義災難就發生在眼皮底下,魯迅不可能不知,“其實革命是並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的”,這話中已多有無奈與沉甸甸的無力感,而大先生筆下的狂人又何嘗不是戚戚然地絕望,“這吃人的人比不吃人的人,何等慚愧。怕比蟲子的慚愧猴子,還差得很遠很遠——”

魯迅發“人蟲”之慨歎,其思想源頭正出自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中有這樣一句:

“你們經歷了從蟲豸到人的道路,你們身上多少還擁有蟲豸的成分。你們以前是猴子,現在也比任何一隻猴子更像猴子。”然而即使蟲與猴也不會如蠻愚的人類那樣輕視他人與自身的生死,那些以革命之名鐵血赴死的年輕人或許更令大先生痛心——

“一個懂得死屍的沉重的民族才是有希望的……”


魯迅先生

奈何如你所知,不惟魯迅活著的時代,直至今日在某些所謂的強國論壇上,粉紅色的愛國志士們,依然手持U形鎖聲嘶力竭地喊著:寧可死去千萬人,也要怎樣怎樣的萬能句式,而與之同時,志士們的父輩與祖輩則啜飲著壯腰強腎的大補藥酒,輕如鴻毛地死著。

如今百年過去,“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許還有?”也許沒有人能給出確切的答案。百年後的現實,義人依然稀缺,“獅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這片土地上,也仍舊蠕動著與魯迅筆下別無二致的萬千生靈——“他們——也有給知縣打枷過的,也有給紳士掌過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債主逼死的;他們那時候的臉色,全沒有昨天這麼怕,也沒有這麼凶。”自身的事,大可以忍。忍不了的,是鐵屋中先醒來並試圖喚醒昏眾的,那麼昏眾也會暫時醒上一醒,狠狠教訓前者一番再睡。一百年的事,大抵如此。

可以肯定並稍稍樂觀的是,狂人的意識依然在這片土地上流動,鐵屋中或許也有醒來的,雖然TA只是微微抬了抬眼皮又隨即裝睡,但畢竟是醒了。

“救救孩子……”,也不知這句發聲於整整一個世紀前的話,尚且倖存於世的“狂人們”還要呼喊多久。

僅以此文紀念《狂人日記》發表一百周年,大先生安息。

魯迅《狂人日記》原文,請移步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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