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下江南辦壽典開支浩繁, 花費不菲, 而當時清廷入不敷出, 面臨著錢糧虧空的窘態。 這些錢是如何解決的呢?
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中就已經交代, 這部分花費要麼攤派給地方, 要麼以減免稅收的方式來讓兩淮鹽商捐款, 要麼從官員俸銀中抽成, 來路是極為“不正當”的。 無論哪種方式, 這部分開銷少有涉及國家財政, 甚至沒有動用國庫一分一毫。 這背後又隱藏著怎樣的秘密呢?
其實, 乾隆自有生財之道, 除了前面所列舉的種種非正當的管道, 還有套比較成熟的制度。
這套制度就是議罪銀。 議罪銀,
當然, 乾隆皇帝的初衷, 只是加重處罰的成效, 並沒有將其作為生財的一種管道。 和珅當政後, 極力推崇“議罪銀”, 並將其制度化。 議罪銀屬於國家新制, 這項制度繞開了“罰俸”要經過吏部、戶部的傳統, 而由軍機處直接負責。
既然是法外加罰, 議罪銀的確起到了加重處罰的效果, 但也為乾隆帶來了意外之喜。 議罪銀制度實行以後, 那些地方大員, 或地方督撫, 或鹽政, 或稅關, 反正都不差錢, 難保不會有過失, 於是他們開始向朝廷輸送數額不少的銀兩。 這些銀兩動輒以數萬、數十萬計, 大都進入了內務府銀庫, 當然也有一部分被和珅等人中飽私囊。
內務府有錢了, 不到一年就扭虧為盈, 乾隆拍手叫好。 議罪銀雖然能解決乾隆皇帝的財政危機, 卻帶來了更大的危害。
議罪銀的實行, 一方面縱官貪污、營私;另一方面,
乾隆皇帝後來也覺得不妥, 並最終在紀曉嵐和阿貴等人的施壓下, 廢除了這項制度。 但此時的清廷吏治已經腐敗叢生, 病入沉屙, 留給嘉慶的只是一個表面繁榮而內在朽化的的爛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