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漢義, 香港黑幫14K元老級人物, 據說是幫會中最有錢的大哥, 十幾歲加入黑幫, 二十幾歲成為小頭目, 勢力于土瓜灣一帶, 更是繼跛豪之后的最大。
當然, 他為自己所做的一切事也付出了代價。 出來之后, 洪漢義發現經營舞廳這一類的合法生意, 利潤居然比他之前做還要高, 于是與朋友一同開設了當時亞洲最大的場所「348的士高」。
曾有人將他與杜月笙相提并論, 洪漢義聽后覺得這不對。 他認為自己不是英雄, 而是狗熊, 有什麼資格讓后人來紀念呢?以此來看, 洪漢義并不為自己的過去而感到自豪。
洪漢義認為, 全世界的黑幫分子, 他們的家一定不幸福, 不是貧, 就是B力。 一些父母采用這種方式來教孩子, 致孩子不敢回家, 逐漸與其他少年為伍,
自從信了耶之后, 洪漢義的大變, 停下手里的所有偏門生意, 一心只為傳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