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父母糾結是否應該跟兒女住在一起, 其實審視自己具備的條件就會知道何去何從, 符合跟兒女住在一起的條件, 住在一起就會水到渠成, 如若不然河道不是會阻塞就是會決堤。
一、要有健康的身體, 對兒女有利用價值。
其實有健康才擁有附加的一切, 有健康的身體才能夠在把自己照顧好的同時, 還能夠為兒女付出。 如若身體不足夠健康, 最好集中精力自己對自己更好一點, 畢竟已經自身難保, 如若還用透支身體的方式用兒女付出, 兒女既會于心不忍, 又是對自己身體不負責任。 當然生活不能自理了就需要另當別論, 正所謂:此一時彼一時。 總而言之擁有健康的身體, 對兒女來說才有用武之地, 兒女才會夾道歡迎, 兒女認為你利用價值越大, 越會熱烈歡迎。
二、不要過多干涉兒女的私生活, 在同一屋檐下要有界限感。
跟兒女住在一起以前, 要做好思想準備, 不要把手伸得太長, 從而插手兒女的私生活。 應該做到多關心自己的事情, 少操心兒女的事情, 爭取做到相安無事。 處理跟兒女的關系, 不要始終讓兒女活在自己的羽翼下面, 應該學會逐步放手的時候就要學會逐步放手。 兒女日常生活所作所為,
三、避免在發生矛盾過后, 表現出過于不開心, 應該盡快調節情緒,
即使跟兒女髮生矛盾, 也需要多包容兒女, 應該諒解兒女的時候就諒解兒女, 應該原諒兒女的時候就原諒兒女, 不要跟兒女斤斤計較。 畢竟身為長輩, 更需要做到胸襟寬廣, 用以退為進的方式實現以和為貴。 并且無論是發火還是生悶氣, 氣壞身體都是家庭損失, 跟兒女會一榮俱榮, 一損俱損。 但凡你氣壞身體, 對兒女來說就是得不償失, 兒女既受不起又擔待不起。
結語:身為兒女有身為兒女的原因, 身為父母有身為父母的原因, 相互之間不要指責, 理應尋找各自的原因, 由此能不能住在一起, 或者能在一起住多長時間, 將會估摸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