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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存1900萬到銀行,5年后發現卡里只剩30元!銀行:「不負責,不服你可以告我們」

在生活中, 我們如果手中有一筆閑錢的話, 一般會選擇存到銀行里面, 這樣的話不僅保障了資金的安全性, 同時也能獲得一筆利息。

但是把錢存到銀行里面, 真的能夠保障資金安全嗎?真的能夠讓我們毫無后顧之憂嗎?我們在生活中經常聽到有人把錢存到里面之后, 發現自己的存款被銀行工作人員私自挪用, 出現存款丟失的現象。 比如本文所提到的案例, 一個儲戶把1900萬元存到銀行里面, 然而五年的時間過去了, 當初存下的1900多萬, 不見利息就算了, 反倒只剩30多元!那錢都去哪了呢?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 金融行業同樣迎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實現了快速崛起。 與此同時, 人民不僅僅擁有較強的儲蓄意愿, 儲蓄能力同樣十分驚人。

但是讓誰都沒有想到的是, 即便是我們把錢放到銀行里面, 也不意味著絕對的安全, 現實生活中, 這樣的案例也不在少數。

一位姓胡的先生, 就曾經遭遇過在銀行存款被挪用的現象。

胡先生在出國之前曾經分了九次, 將賬下1900多萬元的存款轉到了妻子名下, 在辦理完這筆存款業務之后, 由于胡先生與所辦理銀行的經理是朋友關系, 因此胡先生就把銀行卡交給了他的朋友葉某代為保管。

但后來的事實證明, 胡先生的朋友葉某, 是一個靠不住的人。 葉某在得知了胡先生的銀行卡密碼之后, 趁著胡先生出國的日子, 將胡先生賬下1900多萬元的存款購買了理財產品。 而等到胡先生回國查詢自己的存款時才發現, 當初多達1900多萬元的存款, 如今僅僅只剩下了33.6元, 讓人感到大跌眼鏡。

胡先生不禁問銀行, 這麼大的 資金流動, 為什麼他本人沒接收到任何通知或電話呢?銀行解釋, 因為沒有發現「可疑行為」, 葉某人因為有密碼, 行雲流水的操作並沒有觸發任何警報系統。

胡先生還是不服, 平時稍微取點大額的現金, 銀行就找藉口說要預約, 現在不用預約了?銀行表示:「我們一切操作符合規章制度,

不服你可以告我們。 」

于是胡先生一怒之下也將銀行告上了法庭, 然而, 法院的判決結果卻出乎胡先生的意料, 胡先生的兩次上訴均以失敗而告終, 法院并不判處銀行對該筆存款負有相應的責任。 對此, 廣大網友也感到十分的困惑, 為什麼銀行不用負擔責任?

要知道, 在胡先生狀告銀行之前, 有關部門已經將胡先生的朋友葉某抓獲。 但是葉某本人并沒有償還1900多萬元欠款的能力, 因此, 胡先生只得將銀行告上法庭。 在上訴中胡先生說道, 銀行存在管理不當的責任, 應當對存款的丟失負責。

但是對于胡先生的上訴,法院卻并沒有判處銀行負有相關的責任。因為從一開始的時候,胡先生便主動將銀行卡的密碼告訴了葉某,并且讓葉某幫忙理財。而正是由于胡先生的這個舉動,才讓其最后承擔了損失1900多萬元存款的風險。

而因為這些行為都是胡先生的個人行為,而葉某本人在為胡先生打理存款的時候,其身份也是胡先生的朋友,而并非銀行經理。因此,胡先生應當為這筆存款的丟失負主要責任。而如果法院判處銀行有責任的話,這無疑為其他人提供了違法犯罪的機會,因為我們不排除胡先生與葉某是同謀的關系,因此,銀行并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結語

總而言之,通過胡先生的案例,也為我們廣大儲戶敲響了警鐘,那就是我們在到銀行辦理存款業務之后,并不意味著我們的資金就有了安全保障。我們的生活中千萬不要隨意將銀行卡和存折的密碼告訴生活中的其他人,否則一旦出現存款丟失的現象,那麼就需要由自己來承擔責任了。

但是對于胡先生的上訴,法院卻并沒有判處銀行負有相關的責任。因為從一開始的時候,胡先生便主動將銀行卡的密碼告訴了葉某,并且讓葉某幫忙理財。而正是由于胡先生的這個舉動,才讓其最后承擔了損失1900多萬元存款的風險。

而因為這些行為都是胡先生的個人行為,而葉某本人在為胡先生打理存款的時候,其身份也是胡先生的朋友,而并非銀行經理。因此,胡先生應當為這筆存款的丟失負主要責任。而如果法院判處銀行有責任的話,這無疑為其他人提供了違法犯罪的機會,因為我們不排除胡先生與葉某是同謀的關系,因此,銀行并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結語

總而言之,通過胡先生的案例,也為我們廣大儲戶敲響了警鐘,那就是我們在到銀行辦理存款業務之后,并不意味著我們的資金就有了安全保障。我們的生活中千萬不要隨意將銀行卡和存折的密碼告訴生活中的其他人,否則一旦出現存款丟失的現象,那麼就需要由自己來承擔責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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