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講, 古埃及的歷史長達幾千年, 在這幾千年之間一共存在了31個王朝, 但是幾乎每一個王朝的統治者, 在家族內部都奉行著神婚制度, 這種制度放在今天就是近親結婚。
當然除了王朝內部自己自足的婚姻消化之外, 還有埃及王室和周邊國家, 或者是盟國之間的王室的聯姻, 雖然這種方式是主旋律, 但是近親結婚才是埃及法老們的重要特點, 在幾千年當中一直被各個王朝遵守。
根據史料記載, 在埃及的歷史上有很多奉行法老近親結婚的例子, 因為在埃及人看來, 這些法老就是上天賜給他們的神, 既然是神, 他們的結婚對象就必須不一般, 只有神的血親才能配得上他們, 說白了還是中國講的那一套等級制度, 神和神在一起生活, 人們才能接受。
這些人可以被廣泛到法老的姐妹, 或者是女兒。 這樣一來他們的結合才能生出下一任的法老,
在埃及的歷史上, 最偉大法老就是拉美斯二世, 因為他先后迎娶了八個王后, 其中就包含了自己的親妹妹和兩個親生女兒, 他和前王后的女兒在當王后期間, 聽說十分的受寵, 甚至超越了原先自己的母親。
埃及艷后克婁巴特拉七世, 她的祖先原先就是亞歷山大大帝手下的將領, 之后在其統治期間, 將埃及獨立出來, 建立了屬于自己的王朝——托勒密王朝。
其實按照邏輯上來講, 這個王朝的第一人君王應該是希臘人, 但是最終他們還是選擇了遵循埃及的傳統, 讓他的兒子立自己的姐姐當王后。
其實要是按照血統純正的角度上來講的話, 還真的就得是自己人娶自己人才行, 但是這樣的規律勢必會造成輩分混亂, 當然可能人家并不在乎。
像是第六任法老娶了他的妹妹克婁巴特拉二世, 生下了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 等到法老去世之后, 他們的兒子第七世法老上位, 但是被自己的親叔叔殺害, 于是親叔叔變成了第八任法老, 但是他選擇立自己的哥哥的老婆, 也就是自己的姐姐為王后, 之后陸續娶了自己的外甥女兼侄女, 也就是哥哥和現任妻子的女兒。 這種混亂的關系也是沒誰了。
本來血親結婚就已經夠亂的了, 半路上還出現各種被謀害的事情, 這種內在規則在埃及幾千年的歷史當中沒有人可以打破。 就連埃及艷后也不能避免, 最終嫁給了自己的血親, 但是好在她的容貌美, 身材好, 可以嫁給兩人法老。 第一人丈夫是她的弟弟, 在弟弟去世之后, 嫁給了另外一個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