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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年後才能取出!女子將「4400萬」存銀行,3天后存款竟不翼而飛!銀行:到2099年才能取

4400萬的存款, 不翼而飛, 質押的背后有何秘密?

銀行是人們印象中最事半功倍的「存錢罐」, 不僅安全穩妥, 還能獲得部分利息收益。

因此, 財富盈余的人都會將錢放進銀行, 把它當做投資理財的一種方式。

2017年, 高女士特意將4400萬元巨款存入銀行, 卻沒想就在短短三天后, 存款不翼而飛, 去向成謎。

高女士

錢不見了

「叮咚」手機傳來一聲小小的提示音, 正忙碌于生意的高女士擦了擦手, 從兜里掏出手機, 只看見一條短信。

「高女士, 您已成功在我行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業務, 質押期限到2099年」

生意太繁忙, 高女士只來得及粗粗掃一眼, 看到2099年這樣離譜的字眼, 她沒當回事, 只當這是普通的詐騙短信。

夜幕降臨, 忙碌了一天的高女士準備好好休息一下, 剛躺到沙發上拿出手機, 她就看到了白天那條詐騙短信。

信息由 銀行 分行所發, 高女士想到三天前自己確實在這個銀行存了一筆錢。

可是貸款和2099年是怎麼回事她就不太清楚了。

高女士在銀行存錢的相關單據

高女士左思右想, 自己在這幾天沒去過銀行, 更沒和銀行聯系, 為什麼銀行會突然給自己發這樣一條短信呢?

滿腹疑惑的她打開了自己的網銀賬戶, 想看看究竟是什麼新增業務,

可當她點進賬戶余額的時候, 她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可用余額竟是零!

高女士猛地從沙發上站起來, 她臉色發青, 雙手顫抖, 噎聲喊了一句:「老公, 咱們的錢不見了!」

貪圖利息、存錢入行

高女士為了謀得一個更好的生活, 她和丈夫一起輾轉到處做生意。

地處長江三角洲, 交通便利, 商業貿易發達, 市場廣闊, 加上高女士夫婦倆不怕苦不怕累, 奮力拼搏, 沒過幾年就在這里掙到一筆不菲的積蓄。

足足4400萬元!

高女士放到哪里都不踏實, 朋友得知后極力給她推薦了一家銀行—— 銀行, 并口口聲聲說這家銀行的利率很高, 把錢存進去穩賺不賠。

這話讓高女士的心微微一動, 白來的便宜沒人會拒絕。

顯然, 她動了這個念頭, 但是關于錢的事情都不是小事, 抱著半信半疑的態度, 高女士親自打電話給 銀行 分行咨詢存款業務。

銀行工作人員在聽見高女士高達4400萬的存款金額之后驚喜不已, 對待高女士的態度也就愈發熱情, 知無不言, 言無不盡, 對銀行業務如數家珍,

生怕放跑了這位「大客戶」。

而高女士在聽見這家銀行的年利率高達2.175%之后, 也是心動不已。 粗粗盤算了一下, 正如朋友所說, 這是個一本萬利的交易。

高額的利息誘惑總是讓人趨之若鶩, 高女士心中狂喜, 掛掉電話和丈夫簡單商量一下就決定把這筆錢存入銀行。

高女士辦理存款的銀行

由于異地存款,又是自己的全部積蓄,為了以防萬一,夫妻倆就暫時只辦理了一年定期。

可這才是將錢存進去的第三天,怎麼網銀顯示的余額就為零了呢?

是銀行搞錯了嗎?還是網銀出了問題?

巨額存款去向成謎

事不宜遲,心急如焚的高女士第二天一大早就拉著丈夫趕到銀行。

「你好,我們卡里的錢怎麼不見了啊?」著急上火的高女士只想確認自己的錢到底去了哪,她隨便拉住大廳的一位工作人員就問。

「稍等,我幫您查一下。」工作人員看著高女士額頭上的豆大汗珠,猜到事情緊急,連忙接過她手中的卡片。

經過一段時間的查詢核對,工作人員告訴高女士,他們存入的那筆資金是被凍結了,因為高女士在5月12日辦理了質押貸款業務。

質押貸款:是指貸款人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可作為質押的質物包括「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券、金融債券、AAA級企業債券、儲蓄存單等有價證券。

高女士聽得滿頭霧水,她立馬對銀行工作人員強調自己從沒來過銀行。

既然本人沒到場,存單也沒有,銀行怎麼還能自行辦理業務呢?

面對高女士的質疑,工作人員解釋說,只要有質押擔保委托書,銀行就可以放貸。

「我從來沒有簽過什麼委托書啊」高女士感到奇怪。

這是自己第一次親自來銀行,所謂的簽字又是來自何人?

工作人員告訴高女士就在她將錢存進去的第三天,銀行的一家公證處就通知他們,說高女士簽了一份質押擔保委托書。銀行拿到委托書后就將高女士存款放貸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

工作人員說得有理有據,煞有其事。

可高女士依舊是云里霧里,她甚至懷疑,世界上難道還有另一個人替她做了這麼多事嗎?

怪力亂神之事著實不太可能,可自己的錢丟了的確是板上釘釘的事兒。

于是她詢問公證處的地址,想親自一探究竟。

可面對這個問題,工作人員卻變得支支吾吾,閃爍其詞。說自己也不清楚,不方便告知高女士。

「那你們說我做了質押,后臺應該有相關信息吧」

高女士隱約察覺到了其中的蹊蹺,她不依不撓,堅持要看到證據。

如她所料,工作人員告訴她,銀行的后臺沒有任何與她相關的質押信息。

這就更加證明了她的猜想,其中必有隱情。

為了弄清楚事實真相,早日要回自己的錢,高女士找到了媒體記者,想要借助媒體的力量來給銀行施壓。

質押貸款的背后

在記者的陪同下,高女士再一次來到銀行,可能因為記者在場,這一次接待她的不是小職員,而是銀行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一開始表現得十分禮貌,對高女士提出的任何問題都認真耐心地回答。

隨著高女士的問題越來越犀利,負責人開始逐漸變得不耐煩起來。

「我說過了,這個東西屬于銀行內部資料,現在不能給你們客戶看。」

當高女士提出要看他們口中的委托書時,就像是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負責人連基本的偽裝都不再維持,他徹底翻臉,變得十分暴躁。

一旁的記者也從銀行負責人的一系列情緒變化中看出了異常,按理說這是有關客戶自己的資料,客戶都不能看還有誰能看呢?

于是他和高女士聯合一起給銀行施加壓力,對那張委托書追根問底。

架不住記者和高女士的窮追,負責人回到辦公室拿出兩張單據,丟給高女士就走了。

看到負責人的態度,高女士有些不忿,自己的錢還不知所蹤,銀行當了甩手掌柜倒還理直氣壯起來了。

高女士定睛一看,對方給自己的根本不是委托書,而是一張質押單據。

上面顯示, 銀行貸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老總唐先生。

高女士聽到后也算長舒一口氣,至少知道自己的存款下落了。

在她看來,只要找到這位唐先生,就能拿回自己的存款。

于是,她要求銀行盡快聯系唐先生來 和她見面。

可事情遠遠沒有這麼簡單,當唐先生接到銀行通知的時候他就感到不妙,銀行這是要把責任推給自己呀,所以當他面對高女士的時候,表現得極其無辜。

「我們只管向銀行貸款,至于其他的存款方、公證處是誰?我們一概不知。」

唐先生聲稱:所有的行為都是銀行單方面操作,跟自己的公司沒有多大關系,而如今銀行的貸款也被投入使用,要抽出來還需要一定時間。

希望又一次落空,高女士無比失望,她再次把矛頭對準銀行。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通過網上查詢,高女士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

原來,早在2015年10月, 銀行就曾因為以貸轉存發放存單質押貸款、虛增存貸款規模的違規行為,被市銀監局處以行政罰款200萬元。

高女士一時之間心慌意亂,銀行竟有如此前科,那自己應該怎麼做才能順利拿回存款呢?難道真的要等到82年之后嗎?

在記者的幫助下,她咨詢了經濟學教授王柏玲。

儲戶存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時,貸款人和存單所有者應當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在儲戶沒有向銀行提出申請的情況下,銀行不得私自為儲戶開通質押貸款業務。

此外,存單質押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質押存單的到期日。

高女士的存單到期時間是2018年5月9日,質押期限卻是2099年,這遠遠超出了規定期限。

銀行這種罔顧儲戶權益,一心追求利益的做法,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高女士可以直接采取法律手段維權。

聽從了教授的建議,高女士將自己的情況反映到了 市銀監局,銀監局也通知高女士他們已經受理并會盡快著手調查。

比起調查,高女士更想盡快追回自己的存款,走投無路的她只好選擇報警。盼望警察能幫自己追回這筆錢。

高女士的故事令人警醒,不是任何銀行都能安全穩妥。

如今的經濟形勢下,第三方支付、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在飛速發展,銀行業的競爭態勢越來越激烈。

大多數銀行為了吸收存貸業務實行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違規行為,變相提高利率吸收儲戶存款,再利用儲戶存單反復放貸,實現虛增貸款規模的目的。甚至和企業合作,通過關聯企業進行存單質押貸款,形式隱蔽。

而很多銀行不但與放貸和貸款的企業有合作,還與許多公證處有戰略合作協議。

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在沒有高女士的同意下,銀行就可以通過公證處擅自簽下一份質押委托書。正是因為兩方有合作,這也是銀行死活不將公證處告訴高女士的根本原因。

為了更好規避風險,儲戶在儲存的時候就應該做好銀行的背景調查,盡量選擇有組織、有紀律、有實力的大銀行避免那些無保障的小銀行,尤其是如高女士和丁先生那樣的大額存款。

其次,不要一味追求高利息、高報酬,天底下沒有白來的午餐,高風險往往隱藏在美麗的外表之下,切勿因小失大,等到風險真正到來那天再追悔莫及。

最后,如果實在不幸遇到了這種違規行為,也應該及時向社會、大眾、銀監會尋求幫助,在不得已的情況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

高女士辦理存款的銀行

由于異地存款,又是自己的全部積蓄,為了以防萬一,夫妻倆就暫時只辦理了一年定期。

可這才是將錢存進去的第三天,怎麼網銀顯示的余額就為零了呢?

是銀行搞錯了嗎?還是網銀出了問題?

巨額存款去向成謎

事不宜遲,心急如焚的高女士第二天一大早就拉著丈夫趕到銀行。

「你好,我們卡里的錢怎麼不見了啊?」著急上火的高女士只想確認自己的錢到底去了哪,她隨便拉住大廳的一位工作人員就問。

「稍等,我幫您查一下。」工作人員看著高女士額頭上的豆大汗珠,猜到事情緊急,連忙接過她手中的卡片。

經過一段時間的查詢核對,工作人員告訴高女士,他們存入的那筆資金是被凍結了,因為高女士在5月12日辦理了質押貸款業務。

質押貸款:是指貸款人按《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可作為質押的質物包括「國庫券,國家重點建設券、金融債券、AAA級企業債券、儲蓄存單等有價證券。

高女士聽得滿頭霧水,她立馬對銀行工作人員強調自己從沒來過銀行。

既然本人沒到場,存單也沒有,銀行怎麼還能自行辦理業務呢?

面對高女士的質疑,工作人員解釋說,只要有質押擔保委托書,銀行就可以放貸。

「我從來沒有簽過什麼委托書啊」高女士感到奇怪。

這是自己第一次親自來銀行,所謂的簽字又是來自何人?

工作人員告訴高女士就在她將錢存進去的第三天,銀行的一家公證處就通知他們,說高女士簽了一份質押擔保委托書。銀行拿到委托書后就將高女士存款放貸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

工作人員說得有理有據,煞有其事。

可高女士依舊是云里霧里,她甚至懷疑,世界上難道還有另一個人替她做了這麼多事嗎?

怪力亂神之事著實不太可能,可自己的錢丟了的確是板上釘釘的事兒。

于是她詢問公證處的地址,想親自一探究竟。

可面對這個問題,工作人員卻變得支支吾吾,閃爍其詞。說自己也不清楚,不方便告知高女士。

「那你們說我做了質押,后臺應該有相關信息吧」

高女士隱約察覺到了其中的蹊蹺,她不依不撓,堅持要看到證據。

如她所料,工作人員告訴她,銀行的后臺沒有任何與她相關的質押信息。

這就更加證明了她的猜想,其中必有隱情。

為了弄清楚事實真相,早日要回自己的錢,高女士找到了媒體記者,想要借助媒體的力量來給銀行施壓。

質押貸款的背后

在記者的陪同下,高女士再一次來到銀行,可能因為記者在場,這一次接待她的不是小職員,而是銀行負責人。

銀行負責人一開始表現得十分禮貌,對高女士提出的任何問題都認真耐心地回答。

隨著高女士的問題越來越犀利,負責人開始逐漸變得不耐煩起來。

「我說過了,這個東西屬于銀行內部資料,現在不能給你們客戶看。」

當高女士提出要看他們口中的委托書時,就像是壓倒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負責人連基本的偽裝都不再維持,他徹底翻臉,變得十分暴躁。

一旁的記者也從銀行負責人的一系列情緒變化中看出了異常,按理說這是有關客戶自己的資料,客戶都不能看還有誰能看呢?

于是他和高女士聯合一起給銀行施加壓力,對那張委托書追根問底。

架不住記者和高女士的窮追,負責人回到辦公室拿出兩張單據,丟給高女士就走了。

看到負責人的態度,高女士有些不忿,自己的錢還不知所蹤,銀行當了甩手掌柜倒還理直氣壯起來了。

高女士定睛一看,對方給自己的根本不是委托書,而是一張質押單據。

上面顯示, 銀行貸給了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老總唐先生。

高女士聽到后也算長舒一口氣,至少知道自己的存款下落了。

在她看來,只要找到這位唐先生,就能拿回自己的存款。

于是,她要求銀行盡快聯系唐先生來 和她見面。

可事情遠遠沒有這麼簡單,當唐先生接到銀行通知的時候他就感到不妙,銀行這是要把責任推給自己呀,所以當他面對高女士的時候,表現得極其無辜。

「我們只管向銀行貸款,至于其他的存款方、公證處是誰?我們一概不知。」

唐先生聲稱:所有的行為都是銀行單方面操作,跟自己的公司沒有多大關系,而如今銀行的貸款也被投入使用,要抽出來還需要一定時間。

希望又一次落空,高女士無比失望,她再次把矛頭對準銀行。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通過網上查詢,高女士發現了一個驚人的事實。

原來,早在2015年10月, 銀行就曾因為以貸轉存發放存單質押貸款、虛增存貸款規模的違規行為,被市銀監局處以行政罰款200萬元。

高女士一時之間心慌意亂,銀行竟有如此前科,那自己應該怎麼做才能順利拿回存款呢?難道真的要等到82年之后嗎?

在記者的幫助下,她咨詢了經濟學教授王柏玲。

儲戶存單合法有效的前提下,辦理存單質押貸款時,貸款人和存單所有者應當簽訂書面質押合同,在儲戶沒有向銀行提出申請的情況下,銀行不得私自為儲戶開通質押貸款業務。

此外,存單質押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質押存單的到期日。

高女士的存單到期時間是2018年5月9日,質押期限卻是2099年,這遠遠超出了規定期限。

銀行這種罔顧儲戶權益,一心追求利益的做法,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高女士可以直接采取法律手段維權。

聽從了教授的建議,高女士將自己的情況反映到了 市銀監局,銀監局也通知高女士他們已經受理并會盡快著手調查。

比起調查,高女士更想盡快追回自己的存款,走投無路的她只好選擇報警。盼望警察能幫自己追回這筆錢。

高女士的故事令人警醒,不是任何銀行都能安全穩妥。

如今的經濟形勢下,第三方支付、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在飛速發展,銀行業的競爭態勢越來越激烈。

大多數銀行為了吸收存貸業務實行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違規行為,變相提高利率吸收儲戶存款,再利用儲戶存單反復放貸,實現虛增貸款規模的目的。甚至和企業合作,通過關聯企業進行存單質押貸款,形式隱蔽。

而很多銀行不但與放貸和貸款的企業有合作,還與許多公證處有戰略合作協議。

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在沒有高女士的同意下,銀行就可以通過公證處擅自簽下一份質押委托書。正是因為兩方有合作,這也是銀行死活不將公證處告訴高女士的根本原因。

為了更好規避風險,儲戶在儲存的時候就應該做好銀行的背景調查,盡量選擇有組織、有紀律、有實力的大銀行避免那些無保障的小銀行,尤其是如高女士和丁先生那樣的大額存款。

其次,不要一味追求高利息、高報酬,天底下沒有白來的午餐,高風險往往隱藏在美麗的外表之下,切勿因小失大,等到風險真正到來那天再追悔莫及。

最后,如果實在不幸遇到了這種違規行為,也應該及時向社會、大眾、銀監會尋求幫助,在不得已的情況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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