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有沒有遇到過已經遞交辭職信, 但舊公司就是不放人的情況呢?
近日一位網友 Tara Chong就遇到了這個問題, 擔心準證會受影響的他發文求助, 許多熱心網友紛紛為他出謀劃策, 如果你也正為此頭疼不已的話, 快來看看吧!
1 老板耗時間不批辭職
新加坡人力部網站其實有寫明, 《就業法》中規定, 員工有權在任何時候向公司發出通知辭職, 而公司靠拖時間的方式來不允許員工離職是違法的。
不管是WP、SP還是EP, 如果在辭職時遇到這種情況, 都可以直接撥打人力部的熱線, 按照他們的指示, 登記好公司名稱和其他資料, 人力部就會告訴你該怎么辦。
2 公司要求對短時間離職做賠償
如果遇到公司發律師信, 要求員工對Short notice做出賠償, 那應該怎么辦呢?
其實也很簡單, 如果在提出辭職信時已經與公司達成了免除notice的協議, 出現爭議時也可以找人力部介入解決。
不知道上面的建議有沒有幫到正在頭痛的你呢?希望大家都能順利找到心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