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吃喝玩樂, 哪一個都是一筆花銷, 除非是富二代, 不然普通人很難天天出去嗨。
最近一個大馬男子被女生拒絕的原因居然是, 跟他在一起, 一個月只能吃一次海底撈。
原文如下:
“你27歲人銀行才RM50k, 很少!好像一個月就會用完, 分手吧!”
一名大馬男子慘被女友分手, 原因是銀行存款只有RM50k, 月入RM4-5k, 一個月只吃得起一次海底撈, 讓女友感到重重的“不安全感”。
女友坦言, 不想在委屈自己, 在男子身上看不自己想要的生活。
根據聊天截圖, 女子聲稱自己已經“顧慮”男友感受, 忍到農歷新年后才“飛”掉他。 (其實是怕親戚問東問西)
男友隨后問及50k存款很少, 那到底多少錢才夠?
女友表示自己不知道, 總之50k就是很少, 甚至感覺少到1個月就會用完那種。 (難道你有一個月買一輛車的習慣?怎么用哦o.O)
女友甚至還反問男友明不明白自己的不安全感, 還說自己向往和朋友一樣, 過上要買什么就直接買的生活…
Er…小編想說, 想過上好生活沒有錯啦, 但…總覺哪里怪怪…
各位pakto或單身的kawan們, 你們對這pair男女的關系和分手理由有什么看法咧?
現在Malaysia的男女都是這樣的嗎?
網友們表示, 這樣的女朋友趁早分了好。
大家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