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數碼科技»正文

林志玲侵權案勝訴,無良商家冒用姓名,誤導消費者

林志玲侵權案勝訴, 無良商家冒用姓名, 誤導消費者

林志玲在5月23日發佈微博, 稱“謝謝法律最終證實屬實, 被盜名稱商標無效, 希望這些商家遵守誠信管理和商業道德守則, 不要誤導消費者這種非法的方式。

據悉, 化妝品名稱為林志玲linzhiling 名義製作, 銷售, 並使用她的肖像未經授權的產品進行宣傳和推廣, 使消費者誤認為是他們的認可, 向法院提起訴訟林志玲訴, 目前, 挪用其名稱的商標已被法院宣告無效。

線民紛紛評論說, “太反感這樣的人了, 就應該用法律來制裁他們, 幸運的是林志玲提前知道被無良奸商冒用姓名,

否則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支持女神林志玲”“支持維權!目前越來越重視版權, 聲譽和智慧財產權, 這是對社會法律意識的極大提高, 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改進, 不讓一些不良商家, 有空子可鑽, 保護個人權益, 不讓消費者上當受騙。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