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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古代劊子手不磨刀?其實原因很簡單

由於古代刑法的需要, 衍生出一種職業-儈子手。

錢多活輕活也多, 但幹的人沒有幾個, 而做這行的人, 刀法無疑很嫺熟, 手起刀落, 一來展現自己技術, 二來早早結束犯人痛苦。

但有時候會出現連砍十幾刀才砍下來頭的情況。 刀鈍了。 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 儈子手應該磨刀才對, 為什麼放任刀鈍哪?

如果賄賂了劊子手, 行刑的時候, 劊子手就會選用一把鋒利的鬼頭刀, 砍頭的時候會用盡力氣, 一刀下去, 人頭落地, 罪犯死的乾淨, 死的痛快, 沒有什麼痛苦。

如果罪犯家裡窮, 沒有錢賄賂, 劊子手就會選一把很鈍的鬼頭刀,

行刑的時候一刀下去, 便轉身離開。 罪犯的脖子被砍斷, 但人頭和身體根本沒有分離, 由於劇烈的疼痛, 罪犯渾身抽搐, 痛苦哀嚎, 血流不止, 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死去, 痛苦的過程非常漫長。

因為劊子手代表是朝廷(國家), 最起碼要很壯實。 長相兇狠的最好。 因為古代行刑, 是要先遊街, 然後在“菜市口”行刑, 讓所有人圍觀, 目的上就是震懾民眾, 不能違法犯罪。 而殺人的劊子手就是民眾圍觀的焦點人物之一, 劊子手身形高大, 面貌兇惡, 手持明恍恍的大刀站在死刑犯身後, 讓民眾一看兇神惡煞, 氣勢洶洶。 民眾不寒而慄, 心裡害怕, 不敢犯罪(也就不敢反抗朝廷)。 朝廷的意志就這樣施加到民眾的心裡。

因為刀上殺過人之後,

有太多的穢氣和兇氣。 親手磨刀不吉利。 所以都是掏錢讓別人磨。 再者, 有時候也不用磨刀, 比如說殺的是什麼人, 犯的什麼罪。 如果犯的造反的罪, 那就很慘很慘。 明朝袁崇煥, 太平天國的陳玉成, 石達開, 他們受的刑罰都是要在身上用刀割三千多刀才能死, 那把人疼的簡直無法形容, 行刑的場面慘不忍睹。 看的人心驚膽戰。 晚上都害怕的睡不著覺。 那種行刑用的刀都不磨, 就是鈍刀子殺人, 屬一種很慘忍的殺人方法。 這種刑罰就叫“淩遲”。 古代刑罰眾多, 有刀刑, 火刑, 水刑, 裂刑, 有土刑等等。 只要不是刀刑。 比如用刀殺人的劊子手, 他只要站在刑場助威, 維持秩序就行。 刀只要明恍恍的, 能嚇人就行, 刀快不快不重要。 不過, 話說回來,
在古代刀, 槍就是自己防身, 吃飯的傢伙事, 沒幾個人不愛惜自己武器, 都把它擦試, 上油, 磨韌, 保護的好好的。 包裹的嚴嚴實實的。

還有一種情況, 是因為劊子手受到了監斬官的威脅, 因為罪犯將監斬官得罪, 或是得罪其他朝廷大臣, 所以劊子手受指示不會將刀磨光。

關於劊子手這個行業, 在封建社會是飽受人們唾駡的, 人們認為這種職業是有損陰德的。

關於劊子手, 也有很多的風俗, 比如他們斬殺完人的時候, 不會轉過頭向後看, 劊子手回到家的時候, 會用布將斬刀包裹好, 還會用竹竿子敲打自己, 目的是打掉晦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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