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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教授連尬9女!組「渣男俱樂部」 對話超鹹濕

臺中某間私立大學的吳姓教授, 光鮮外表之下, 卻被正宮發現是個劈腿9名女性的花心男子, 甚至還跟學校的老師組成了「渣男俱樂部」的群組,

分享著與女子們的交往經過, 氣的正宮怒告法院。

▼吳姓教授被發現在群組分享劈腿經過。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判決書指出, 吳姓教授與正宮愛情長跑10年後結婚, 2009年于南部定居, 婚後還有了1兒1女, 直至去年才到中部大學任教。 吳妻痛批, 去年1月丈夫到臺中任教前,

突然提出失婚的要求, 甚至切斷金援、避不見面, 並委託房仲把南部的房產賣掉, 企圖趕她出門。

不料, 吳妻無意間將丈夫的手機解鎖後, 卻從丈夫的LINE看到, 自109年12日30日至110年2月13日之間, 丈夫同時與9名女子發生[性.行.為]或婚外情, 其中更不乏有許多鹹濕對話, 並且丈夫甚至將數段婚外情的戰績向其數名友人(其中包括副教務長)炫耀。

▼吳妻在丈夫手機中看到鹹濕對話。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此外, 吳姓教授更邀請有家室的男性朋友一同加入「渣男俱樂部」, 利用交往女子的感情獲得事業上的利益後, 便跟群組的友人製造衝突, 上演甩人戲碼, 使交往女子自責, 認為是自身犯錯才導致分手。

▼吳姓教授利用完女子後便會上演甩人戲碼。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看完訊息後吳妻憤而提告, 向小三、小四及吳姓教授求償200萬元。 而法院審理時, 吳姓教授解釋, 那些對話訊息都是變造的, 且正宮是偷偷使用他的手機, [偷.拍]訊息, 證據都是非法取得, 主張免賠。 但法官認為, 雖然證據確實是正宮用違法[偷.拍]之方式取得, 有侵害被告隱私權的情形, 但程度極為輕微, 仍應該認定照片是有效證據, 所以駁回被告的理由, 仍判教授和小三、小四應共同賠償200萬元, 全案可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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