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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3年日日夜夜加班卻沒加班費,大馬女子想辭職,卻被老板痛批:難道你工作只是為了錢?

相信大多數人小時候, 都希望自己能快點長大, 獲得自由, 學會隨意開車進出, 不需要面對讀書的壓力。 殊不知, 其實讀書這段時間才是最值得珍惜的時光, 因為它真的是無憂無慮, 沒有太多的煩惱, 每天學習和放學回家只需要半天時間, 不用堵車, 不用擔心和其他人相處融洽。

此前, 國內一名網友通過網絡社交媒體面子書專頁《UTAR Confessions - ALL Rejected / Censor Original Posts》專頁匿名發帖稱, 自己一大早就向老板表明了辭職的意向, 因為自己在這家公司日夜加班三年, 卻沒有加班費。 可是萬萬沒想到, 房東竟然被老板批評了!

從樓主附上的聊天記錄截圖可以看出, 樓主以非常友好的態度平靜地向老板表達了自己想辭職的想法, 因為這些年日夜加班影響了身體健康, 老板也沒有提供加班費。 沒想到, 如此友好的辭職短信激怒了老板, 被對方批評:“你工作只為錢嗎?”見老板怒火中燒, 樓主立馬火了, 用行動告訴對方自己不是省油的燈, 也沒有多大的高度。 他直言:“不是為了錢, 是為了你嗎?”最終, 迅速引發熱議!

看到樓主如此大膽解雇老板, 瀟灑歸來, 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無比敬佩樓主, 也有不少網友表示, 簡直是說出了全體工友的心里話,

只因辭職前不敢言、不敢怒。 有網友建議樓主霸氣回復:“沒有, 我只是想做另一個地方的慈善。 “

另一方面, 也有網友看出破綻, 認為樓主的忍耐力非同一般。 短短幾個月, 一般人肯定不開心。 沒想到樓主自己竟然忍了3年之久, 真是不可思議。 其實樓主老板是確實觸犯了法律, 因為根據我國《勞動法》(1955年《就業法》)第3(A)節規定, 任何超時工作人員, 超過工作時間必須得到不超過1.5倍工資的報酬。 因此, 不少知情網友留言建議樓主去勞動局投訴老板以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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