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到過這樣一段話:
「如果你真的放不下一個人, 那就繼續等, 也許等到的是他, 也許等到的是終于放下, 可能倆個都是好結果。
有些進退兩難, 拿不起也放不下的時候, 不一定都要逼迫自己立刻做出選擇, 也許把心事交給時間, 就會慢慢走向最好的安排了。
正如張小嫻曾說:
「如果沒法忘記他, 就不要忘記好了, 真正的忘記, 是不需要努力的。
也許有一天, 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 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 你忽而想起, 你曾經愛過一個人, 啊, 原來你愛過這個人, 那仿佛是很遙遠的事, 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 」
忘記一個人, 並非不再想起, 而是偶爾想起, 心中卻不再有波瀾。
這個過程, 也應該是順其自然, 越是抗拒, 反而越容易持續, 因為與內心抗爭的最終結果, 便是心頭很疼, 眼眶裡有淚。
也許時間並不會真的幫我們解決什麼問題, 但它會把原來怎麼也想不通的事,
所以一段感情結束後, 不必痛恨自己的無能, 也不必斥責對方的不珍惜, 珍惜所有的不期而遇, 看淡所有的不告而別, 如此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