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均作虛構處理。
2018年9月, 山西省運城市夏縣史莊村, 時年28歲的趙匡明正騎著摩托車前往史莊村小墊峽桃樹地裡幹活。 這工作雖然是賺不到多少錢, 但溫飽不成問題, 對于學歷偏低的趙匡明來講, 不失為一個好的選擇。
9月25日, 雖然當天在下濛濛細雨, 不過擔心自家桃樹地的趙匡明還是騎著摩托車過年了, 然而在經過一片樹林的時候, 卻聽到了稀稀疏疏的聲音, 好奇的他湊過去一看, 發現竟然有兩個中年男子在挖坑, 難道是盜墓?
這兩人自然也注意到了趙匡明, 經過交流他才知道, 原來這兩個中年男子名叫羅歡、毛會, 是河南孟津人, 這次來到山西就是為了盜挖古墓。
說著說著, 羅歡從口袋裡掏出了5張百元鈔票, 希望趙匡明可以拿錢走人。 沒想到趙匡明心裡卻起了不一樣的心思, 他思索一番後, 要求和這兩人一同盜挖古墓, 所得平分, 否則就要報警。
羅歡、毛會沒辦法, 只能讓趙匡明也加入了盜墓隊伍。
其實兩人在淩晨的六點左右就來到了桃樹地進行盜挖活動, 趙匡明發現他們的時候, 基本上已經完成了百分之八十左右。 但是被發現了也沒辦法, 緊接著趙匡明被安排到週邊望風, 大概上午十一點半,
按照事前所說, 這11件文物應該由三人平分。 但這時候羅歡、毛會的態度卻囂張起來, 因為趙匡明也間接性地參與了盜墓, 他也有罪。 所以兩人經過商量, 決定就給趙匡明2件文物。
趙匡明這裡自然是不同意的, 于是三個人就這樣爆發了衝突, 很快由罵戰升級成了全武行。 在附近巡邏的兩位民警聽到打架鬥毆的聲音後, 立即趕了過來, 將三人當場逮捕歸案。
在警局的審訊室裡, 羅歡、毛會拒不交代, 態度強硬。 可趙匡明卻一股腦地將事情全部說了出來, 眼看著他全部招供, 羅歡、毛會也沒辦法, 只能認罪伏法。
根據運城市文物局鑒定, 被盜墓葬為漢代古墓, 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 被盜的十一件文物均為漢代一般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