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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廣東省消費環境評價報告》發佈!佛山、廣州、深圳總分位居三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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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評價受廣東省工商局委託, 由廣東省消費環境研究會、《消費者報導》雜誌社承擔全部指標資料獲取、統計分析和報告撰寫工作。 同時邀請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中山大學、廣東消費經濟學會等機構專家學者, 成立消費環境評價工作課題組。

根據構建的指標體系, 組織數百名專職人員和志願者, 前後歷時半年時間, 通過多種方式、多管道採集全省消費環境評價所需資料。 經主辦方和課題組專家多次論證, 形成評價報告, 最終通過省政府新聞辦向全社會發佈。

5月10日, 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2018年廣東省消費環境評價報告新聞發佈會,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廣東省社科院聯合發佈《2018年廣東省消費環境評價報告》(簡稱《報告》)。 據瞭解, 這是廣東省首次向社會發佈全省及21個地級以上市消費環境評價結果。

主辦方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淩鋒認為, 評價廣東消費環境目的是進一步提高消費環境評價社會影響, 推動各地政府更加重視消費環境的優化提升。

消費環境評價分:佛山、廣州、深圳位居前三名

評價結果顯示:廣東全省的消費環境評價總得分為76.11分。 5個一級指標得分分別為:品質與安全81.38分、維權與監督77.59分、基礎與發展74.74分、能力與評價73.73分、品牌與誠信73.63分。 根據省內各市評價得分,

2018年廣東消費環境評價得分前十名的地市為佛山、廣州、深圳、珠海、中山、東莞、惠州、汕頭、湛江、梅州。


2018年全省消費環境評價總得分為76.11分。 其中一、二級評價指標得分情況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淩鋒認為, 開展消費環境評價有利於優化消費環境, 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 同時, 也有利於發揮消費引領作用, 倒逼供給端沿著消費升級的需求來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產品升級, 構建需求和供給兩端共同發力的雙驅動格局。

《報告》顯示, 廣東經營者品牌誠信建設成效初顯, 消費環境基礎條件相對完備。 消費者對基礎環境方面滿意度評價得分最高, 為77.18分;在8大類商品滿意度方面, 整體得分為75.81分, 對“生活日用品類”商品滿意度得分最高,

為78.34分;在8大類服務滿意度方面, 整體得分為75.40分, 對“通信與網路服務類”滿意度得分最高, 為77.02分。 值得關注的是, 消費者對“消費維權”指標的滿意度評價得分最低, 整體僅為71.73分, 表明消費者在消費維權方面的獲得感不強, 對提升維權成效仍有較高的期待。

據瞭解, 佛山早在2012年就率先開展適宜消費城市指標體系研究, 並在2017年經廣東省政府同意啟動放心消費創建試點城市工作。 此次評價, 佛山在品質與安全、品牌與誠信和維權與監督三方面領先。

需要指出的是, 廣州和深圳這兩座一線城市的成績儘管也不錯, 但在一些細節上存在著不足, 比如廣州的企業信用、投訴和解、資訊基礎、居民消費、城鄉消費等5項指標排名靠後;深圳的產品安全、合同守信、正品承諾、投訴和解、投訴處理、經濟貢獻等6項指標排名靠後。

開展消費環境評價有利於優化消費環境

《報告》強調, 消費已成拉動廣東經濟增長的主動力。 2017年廣東全省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82萬億元, 連續35年居全國首位。 2014年-2016年廣東最終消費率(用居民個人消費和社會消費的總額占當年GDP的比率)分別為50%、51.1%和51.5%, 呈逐年遞增趨勢。

然而, 廣東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仍然亟待提升, 2016年廣東最終消費率為51.5%, 低於全國平均水準, 與美國、歐美、日本、香港等發達經濟體75%以上的最終消費率水準相比, 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此外, 《報告》指出, 廣東還存在著各地消費環境建設不平衡不充分, 主要表現在珠三角排名整體靠前,

而粵東西北相對靠後;消費維權共建共治共用的社會治理格局有待完善;市場主體責任意識和消費者維權意識有待提高;消費者維權能力指標平均得分普遍偏低等問題。

淩鋒透露, 廣東省工商局將充分利用評價報告結果及建議, 緊緊圍繞奮力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新要求, 推進開展全省放心消費環境建設專項行動, 推動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落實國務院“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和原工商總局等27部門關於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的部署, 強化消費環境建設輿論正向引導, 建立消費環境評價資料獲取和智慧化評價管理平臺, 提升評價資料品質和評價工作智慧化水準, 打好放心消費環境建設“組合拳”,為廣東省持續改善消費環境提供新動力。

打好放心消費環境建設“組合拳”,為廣東省持續改善消費環境提供新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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