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公共場所是要消除安全隱患的, 一旦沒有把防范做到位, 行人經過摔傷後, 肯定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
比如在馬路上有坑坑窪窪的洞, 市政沒有及時派人填補上, 有人騎著電動車經過摔傷了, 肯定是會去找市政要索賠。
不過有些東西說不太清楚, 比如路上很平沒坑的話, 有些行人又要怪路面太滑, 但是這樣想找市政索賠就很難了。
有位女子騎電動路上摔倒了, 這回路就很平也沒有坑, 她丈夫認為是路面太滑的原因, 我們一起來看看。
上圖就是女子摔傷的現場, 箭頭所指的地方是被質疑太滑的路面, 事情還要從11月7號早上9點說起。
當天有位女子騎著電動車載4歲孩子經過, 按照她自己的說法, 車輪莫名就打滑了, 然後她和孩子就被摔倒在地, 孩子受傷是特別的嚴重。
送到醫院檢查是左股骨中段骨折, 也就是孩子大腿的位置, 女子傷勢倒也不是很嚴重,
後續還要接著二次動手術, 還不知道要花多少錢, 女子的丈夫郭先生也到現場查看過, 發現了一個安全隱患, 他猜測妻子就是被滑倒。
在這段路面是有幾個修補的痕跡, 有些是用手摳一下就起來,
既然是市政找人來修補的, 他也是去找市政要維權, 市政說有購買公眾責任險, 讓他走保險報銷醫藥費, 結果7號到15號都沒報銷成功。
郭先生也找媒體曝光了此事, 希望能得到網友的支持, 也希望市政和保險能負責些, 在現場郭先生也表示交警也說了可能是修補太滑的原因。
那麼市政和保險又是什麼樣的態度?記者先是給市政方面致電詢問, 市政回復事情已經交給保險, 他了解的是報保險的證據不是很充足。
後面也聯繫上了保險公司, 對方稱事故認定書有問題, 並沒有具體到是什麼原因, 只是寫明瞭在該路段摔傷, 保險認為是起正常的意外。
不過郭先生不認可保險的說法, 表示可以去找路面監控查看, 此前他就讓保險去調監控, 結果保險的人不來, 反倒是讓他自行提供。
最終經過協商後, 保險公司答應和他調監控, 但是又遇到新的問題, 監控超過時間已經沒保存了, 目前雙方還在為此協商著。
到底是不是路面太滑的原因?從現場的情況來看, 我認為不太可能是路面滑, 反倒是他妻子沒騎好電動車摔倒的, 不能怪到修補的路面去。
畢竟修補的面積也不大, 他手上扣下來的更小, 電動車從上面壓過去, 根本就不會有打滑的風險, 更何況那天還是一個大晴天路面也幹。
要我說,做人還是得講點底線,在路上騎車摔傷了,那就要自行承擔責任,要是家庭困難付不起醫藥費,也可以選擇向社會求助。
到現場找點無關緊要的隱患,再牽強聯繫到摔倒的事,一點實質證據都沒有,全靠自己的猜測,這已經不是在正常維權,而是在無理取鬧。
大家對此怎麼看?
更何況那天還是一個大晴天路面也幹。要我說,做人還是得講點底線,在路上騎車摔傷了,那就要自行承擔責任,要是家庭困難付不起醫藥費,也可以選擇向社會求助。
到現場找點無關緊要的隱患,再牽強聯繫到摔倒的事,一點實質證據都沒有,全靠自己的猜測,這已經不是在正常維權,而是在無理取鬧。
大家對此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