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娛樂»正文

生母夥同男友棄嬰,真是喪盡天良.網友直呼“判的太輕了”

今天未婚媽媽馬某婷夥同男友棄嬰的消息充斥著整個朋友圈,引起了無數人的憤怒與感慨.現在小編就為大家講一下事情的經過.

未婚媽媽馬某婷面對剛剛誕生的親生兒子, 非但沒有盡到母親應該有的責任, 反而不顧孩子安危, 夥同男友將孩子棄置在垃圾桶旁邊, 結果導致孩子被活活凍死。

前日, 馬某婷及其男友楊某富因犯故意殺人罪, 一審分別被廣州市南沙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 .

據悉, 此案是南沙區推進司法體系改革的一項踴躍舉動由法檢“兩長”同堂辦理此案.該案由南沙區法院院長吳翔擔任審判長,

南沙區檢察院檢察長趙劍擔任公訴人。

案發後, 楊某富和馬某婷被檢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本案庭審中, 兩人究竟構成故意殺人罪還是遺棄罪成為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

2017年6月30日, 南沙區法院對本案進行公開宣判。

經查, 兩被告人行為時主觀上並非希望將撫養被害人之責轉嫁他人, 而採取任由被害人“自生自滅”、儘快求得個人解脫、放任被害人死亡之態度;客觀上, 從犯罪物件和犯罪時間、地點、手段上看, 兩被告人明知其不作為和不當作為會造成被害人凍死的結果, 而將生存高度依賴於其二人的新生嬰兒, 在冬日淩晨長時間全身赤裸置於地板上而不採取任何保暖等基本護理措施,

反而將其以紙箱、塑膠袋形同垃圾包裹棄置於室外垃圾桶旁露天石臺上, 被害人凍死的可能性遠遠大於其存活的可能性, 被害人被當成垃圾的可能性遠遠大於其被識別、被救助的可能性, 最終被害人凍死的犯罪結果以及其被當成垃圾清運至垃圾壓縮站的事實恰恰印證此點。

綜合上述觀點, 被告人楊某富、馬某婷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而非遺棄罪。

最終, 南沙區法院一審分別判處楊某富、馬某婷有期徒刑3年.

雖然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但網友抱怨‘判的太輕’卻充斥著整個網路。 有網友更為此作詩

孩子管生不管養,

狠心遺棄垃圾場。

犯下故意殺人罪,

只判三年不應當。

以抱心中的種種不平。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