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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規定宮女25歲出宮,有人因笨被提前趕走,有人因吵鬧被驅逐

大家在觀看清朝題材影視劇的時候, 往往會發現一個角色必不可少——宮女。 我們和大家聊聊清朝歷史上宮女的歸宿問題。

明朝皇宮裡的宮女一輩子都在皇宮裡服役, 根本沒有家庭生活, 沒有子嗣。 年老或者患病, 會被安置在北海附近的安樂堂, 直至去世。 而清朝宮女不同, 服役若干年即可出宮, 過上平民的生活。

內務府三旗女子參加選秀。

按清朝制度, 皇宮每年選看一次內務府三旗女子, 供內廷使役, 宮女數量長期維持在300多人左右。 有進就有出, 宮女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出宮回歸民間呢?

《欽定宮中現行則例》明文規定:「凡各宮女子至二十五歲俱令出宮……」宮女一般13歲備選, 14、15歲入宮, 正常情況下服役至25歲即可出宮。

這一規定自雍正元年沿用至清朝滅亡未曾改變, 但在實際操作中宮女出宮的時間有較大彈性。

部分宮女表現良好, 深得主子歡心, 主子向皇上提出申請,

讓她超期服役至30歲, 也是可以的。 過了30歲, 就必須「遣出, 令其父母擇配」。

晚清宮女。

未滿25歲出宮的情況, 也是有的。 雍正皇帝曾下旨:「凡進宮女子過五年者, 具蒙聖恩令其出宮聘嫁。 」也就是說, 有一批在宮中服務超過5年、年齡20歲至25歲的宮女, 獲準提前回家,

以便嫁人。

雍正皇帝的這一諭旨, 是對大齡單身女性的關懷。 在清朝, 女子超過18歲還未婚配, 已經稱得上「剩女」了;超過25歲還沒找婆家, 再想結婚就十分困難。

此外, 宮女還有四種非正常出宮的情形。

第一種, 因病出宮。 一份宮廷檔案記載, 道光三十年(1850)三月至咸豐元年(1851年)三月, 一年當中有11人因病出宮, 其中7人入宮只有數月。

第二種, 因笨出宮。 同樣在道光三十年三月至咸豐元年三月這一年當中, 有3人因笨被逐出皇宮。 沒有眼力見兒、不能善解人意、反應遲鈍……都可能成為惹怒主子的理由。

清朝滅亡後, 儲秀宮老宮女。

第三, 因違反規矩出宮。 道光三年(1823年)四月, 翊坤宮宮女得喜、得壽因為小事發生口角, 彼此詈罵, 並牽涉到儲秀宮宮女全福。 三個人吵作一團, 驚動了道光皇帝。

此事本是一樁小事, 但「凡事莫不因小成大, 其中甚有可惡之處, 若不稍加薄懲, 如此肆無忌憚, 將何所不至耶」?最終, 道光皇帝「從輕」處理:得喜、得壽逐出皇宮, 即著內務府傳喚二人家中領去;全福著內務府大臣當堂重責六十板。

第四, 皇帝做主, 許配他人。 雍正十一年(1733年), 四名旗人官兵請求皇帝賜婚, 其中包括一名71歲的步軍校。 雍正皇帝將年齡分別為21歲、23歲、24歲的三名宮女賜給三個年輕人, 那名71歲的老者一無所獲。

宮女在服役期間, 每年能領到6兩銀子的薪水。 出宮之時, 也能領到一筆「遣散費」:「自貴人以下之女子, 進內十五年以外者賞銀三十兩, 十五年以內者賞銀二十兩, 十年以內者賞銀十兩。 」

她們要靠著這筆微薄的費用, 奔赴自己前途未卜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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