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叫陳世美, 今年30歲, 和老婆結婚不到一個月, 我們是通過相親認識的。 結婚一年多了, 一家人相處比較好, 沒什麼問題, 可這幾天, 我們為了房子過戶給老婆的事, 鬧到了要離婚的地步了, 爸媽不忍心。
就在上個月, 老婆不知道怎麼就說服我爸媽, 讓我爸媽把婚房過戶到老婆名下, 我擔心爸媽一時糊塗, 就沒有同意把婚房過戶給老婆, 怕以後爸媽後悔, 老婆因為這事一氣回了娘家, 我爸媽看到我們吵架看不過去了, 叫我把房子過戶給老婆, 但我不可能答應這件事, 房子是我爸媽一輩子辛苦工作買的,
你們要是遇到這種事, 你們會這麼做?話說回來了, 房子是爸爸媽媽辛辛苦苦一輩子買的, 結婚前都說了, 這個房子不能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 有孩子的話可以留給孩子, 可是偏偏就是不同意!
現在這社會都這樣嗎?要車要房要保障?難道你是嫁給了房不是嫁給人嗎?是看上了車房沒看上人嗎?如果我沒有房沒車, 那你是不是就不考慮嫁給我呢?現在想想真實可笑!
這才結婚沒多久, 就考慮到了離婚以後的事。 你這樣說的話會不會讓我想到別的地方去?這樣我們還能繼續生活嗎?